我正在考慮應該穿什么衣服去見簽證官,以便讓他能方便比對我和照片上的小排骨,耳邊雷鳴一樣響起簽證官的可能性問話:“你憑什么證明面具底下那個人是你?你憑什么證明與你合影的就是他,即使你們合影了,憑什么證明你們是朋友?”
我迷茫了。一個終極問題緩緩升起:你怎么證明你是你自己?
你來回答我,你怎么證明你是你,不是被外星人抓去,挖了內(nèi)臟然后安上電子元件的外星小特務?
由于證明自己是自己的不可為,這次勉強要教給大家的知識是:至少你需要證明你和某人之間有關系。所以有事沒事多合影,無聊郵件多發(fā)發(fā),而且抬頭都要寫:“我親愛的朋友×××”。落款也必須是“你最好的朋友×××”。
如果你存了嫁外國人的心,最好提前補開出生之后每一年的未婚證明。找“東南亞證件集團”也好,自己雕刻蘿卜章也好,總之如那位移民官說的“Do your best”。
如果你打算讓自己未來的小孩出國旅行或者嫁個外國人,首先一出生就要先記錄DNA,把證明文件好好放在保險柜里。然后從出生第一天開始,每個月給她辦理一份未婚證明。這樣,她的人生會比較順暢一些。
所以,我所有的前朋友、現(xiàn)朋友、將來朋友聽好了,你可以不跟我照相,但是你跟我照的每一張相,日后都可能作為呈堂證供。請化淡妝,露出眉毛、耳朵,免冠,不許整容。
最后,當我終于用盡一切方式證明了我們是朋友之后,簽證官又平靜地瞪著他鐵灰色的眼睛問:“你們僅僅是朋友?”
我要怎樣才能證明我們“僅僅”是朋友?
我不能。所以我豁出去了,“你愛信不信。這不關你的事。”
他無奈地聳了聳肩膀,敲了個印章:“旅途愉快。”
瞧,這世道,就是欺軟怕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