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洋務運動最后以失敗告終,搞了30年的洋務運動,建立起了當時非常強大的北洋水師,可是在一場甲午戰(zhàn)爭中就被打敗了。于是我們開始考慮體制、機制的問題,考慮制度文明的問題。儒家的文明不行,就要批判,就要改,所以要進行制度改革。西方提供了我們兩種榜樣,一種就是像英國、荷蘭那樣走君主立憲的道路,把國王架空,實權放到議會當中,這就是康有為領導的戊戌變法??墒俏煨缱兎ㄒ矝]有成功。在隨后的第二個階段中,孫中山像法國大革命那樣,徹底推翻了封建王朝,建立了共和制度。但辛亥革命既成功又不成功,因為雖然把皇帝拉下了馬,但是舊軍閥勢力又非常強大。于是人們開始思考精神文明層面的因素。新文化運動就是要改造精神文明,當時首當其沖的就是儒家文化,所以對儒家文化進行了激烈的批判。但這些實際上還是停留在社會政治層面,對于一般世俗生活中傳統(tǒng)的東西并沒有沖擊多少。最后到了“文化大革命”,從根本上鏟除了文化在日常生活中的東西,很多生活習俗消失了。經過了“文化大革命”以后,我們在基本的家庭生活中也把我們的傳統(tǒng)割斷了,所以我們現在很多人對于基本的家庭倫常觀念不是很清楚,有的根本不認同。
二
孔子在《論語》里面有一句話說:“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蔽覀円⒎ㄖ粕鐣?,父親包庇兒子,兒子包庇父親,這還“直在其中”?這不符合法律。所以中國人做什么事情都要講合情合理合法,在我們很多人心目中合理合法可以接受,但合情不能接受,認為法律是沒有情的。法是不是就不容情呢?20世紀90年代初我去韓國,想了解一下儒家文化在當下韓國社會中還有什么樣的影響。我發(fā)現,在他們的法律中對包庇罪怎么處理有這樣的規(guī)定:如果隱匿者跟他沒有血緣關系,根據他的罪狀,要判10年;但如果同樣的情節(jié)發(fā)生在和他有血緣的直系親屬之間就可以減刑。這在我們看來有點兒荒唐。但我仔細看他們傷害罪里還有一條,如果人與人之間相互傷害,沒有親族的血緣關系的,根據他傷害的輕重判5年;但如果是直系親屬之間的關系,就得判10年。把這兩條放在一起看,就可以看到法律的意圖:重視親情。我們都知道韓國受中國儒家思想影響極深,所以我看到這兩條后馬上就想到孔子這句話。
我們人間之情大致歸納起來也就是三類:一是親情,二是友情,三是愛情。這三類“情”中最不穩(wěn)固的就是愛情。親情、友情應該是永恒的,愛情卻是變化的。兩個人有愛情,到一定程度后結合了,這個愛情已經轉變成親情了,親情就不能像愛情那么隨便了:我們好就在一起,不好就分手。他要考慮相互之間的責任,這就是親情的要求,就不能夠還停留在愛情上了。我們中國人最重視的一個禮是婚禮。禮,始于冠、本于婚,但現在的婚禮可以說沒有什么規(guī)矩,大家吃吃喝喝,吵吵鬧鬧,順便惡搞一下就完了,沒有留下什么深刻意義。所以我們一定要規(guī)范一下婚禮,要讓兩個人通過婚禮受到一種教育,認識到責任發(fā)生變化了,雙方都要為對方負責;婚前如果講孝道的話,他只要對自己的父母盡孝道就可以了,結婚以后還要為對方的父母盡孝道。如果有了子女,以后他還要對子女負責任。為什么在中國古代婚禮上要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呢?就是要感恩,讓他有這種感恩的心。
我們現在的人在這方面是比較缺乏的,以自我為中心,從來沒有想過我的生存、我的成長、我的成就是離不開他人的。沒有天地我們能活得了嗎?在中國人的理念中,天地是一切生命的來源,所以天地是萬物的父母。
荀子講禮有三本,第一就是“天地者,生之本也”,天地是一切生命的本原,所以我們要感謝天地。荀子講“先祖者,類之本也”,中國人的生命觀念是族類觀念,生命是由父母、祖父母給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