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他介紹,他看到張衡生時,已經是事故發(fā)生后的第5天,當時張衡生已經凍死。
據悉,湘潭縣公安局現已組成以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牽頭的聯合調查組,前往茶恩寺鎮(zhèn)對該鎮(zhèn)派出所和交警二中隊是否失職進行調查。有關負責人表示,絕不姑息包庇任何人,一經查處,該追究刑事責任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從死者父母處得知,他們已以湘潭市公安局和湘潭縣交警大隊行政不作為為由,向湘潭市岳塘區(qū)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他們委托的律師邱德廣說:“一場車禍中本不該死去的張衡生,最終死于冷漠。”
記者手記:關于張衡生之死的警示
作為2005年度本報一組非常有影響的報道,張衡生的命運自第一篇開始就沒有懸念——在被一輛不知名的車撞傷腿后,避居湘潭縣茶恩市鎮(zhèn)居民屋檐下,最后因突如其來的寒潮而凍死。如此,追問張衡生的命運便是無意義的浪費。在多數記者作如此設想時,可能一個十分有價值的新聞報道就擦肩而過。從新聞從業(yè)的角度而言,高手和平庸的區(qū)別僅在腦海一閃念間的取向。
何以如此論述呢?新聞本身即給予了答案。張衡生事件的引發(fā)是從當地傳出的一則消息開始:茶恩市鎮(zhèn)的居民發(fā)現,曾在5天前被撞傷的小伙兒張衡生,因耐不住突如其來的寒潮殞命。很多媒體頂著壓力對這一事件進行了揭露,矛盾的焦點聚集于:如果這起交通事故發(fā)生后交警部門能及時趕到現場;如果派出所在接到村民報案后能有人前去調查;如果當地民政所愿意解囊相助;如果張衡生的家人及時得到了事故通知;如果過往的村民們有人愿意伸手相救……張衡生的生命也許不會如此早早結束。
因此,當地110出警中心、公安局、交警大隊、民政局在接到求助信號的時候互相推諉,他們的冷漠成為張衡生走向死亡終點的一個個加速器,也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類似的基層管理部門執(zhí)法冷漠的事件已經不是頭一次發(fā)生,基層管理部門及執(zhí)法主體缺乏對生命的起碼尊重,見死不救成為一種習慣。在這其中,本報的《一公民從遇車禍到凍死路邊的悲慘5天》是其中最詳實和嚴謹的報道,時任報社總編輯李而亮頂著壓力親自審稿并撰寫標題。該文刊登后轉載無數,網評如潮。
猛烈的抨擊促發(fā)了當地對玩忽職守者的嚴懲,湘潭市對于在張衡生事件中負有責任的警察等公職人員給予了開除等方式的處罰,據新華社的報道,處理的人員多達12人左右。
按照一般的報道模式,這已經是一個良好的結局:有高層重視,對負有責任的官員嚴懲,受害者家人有望得到賠償云云。習慣于依照領導意圖辦事的某些媒體竟然將此上升為整頓官僚作風、嚴格吏治的新政開端來描述。這樣連篇累牘的文章似有后來居上、掩蓋真相之意,如此的做法讓報社法治新聞部壓力巨大,也進而從編輯部傳導到湖南記者站。
此刻,一些有良知有責任的媒體和記者開始將目光搜索到更深遠的地方:張衡生來自哪里?為何他受傷后寄人籬下而不受邀入內?當地百姓真的冷血至此?這即回到了本文主題的真意——張衡生為何會死?他的死亡背后是否有普遍存在的問題?
時隔幾年后的今天作如此探究是容易的,但在當時已經贏得一個新聞戰(zhàn)役勝利的媒體記者們,在該事件的新聞導向已成功被所謂主流媒體改變的情況下,或緘口不語,或已慶賀短暫的勝利。力主推動此事繼續(xù)報道的是現任《鳳凰周刊》的記者部主任鄧飛。他通過自己的調查途徑掌握到張衡生可能是一個精神病患者,并有可能在湖南南岳風景區(qū)被人收容后遺棄到茶恩市鎮(zhè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