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萬樽正在氣頭上,哪里肯原諒她?用力掰開她的手,頭也不回地離去。出門攔了一輛出租車,在一家不太出名的酒店住下來,甚至根本就沒有機會想阿英的事,進門第一件事就是睡覺。
這一覺睡到了星期四的中午,起床后便去買了一大堆當天的報紙,按照報紙廣告打電話租房子。他很清楚,住酒店是最不保險的,如果他是警察,又知道自己追查的對象在哪一座城市,那么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去調查這座城市的酒店,從他們的電腦資料中很容易找到自己要找的人。為了盡快離開酒店,當天下午他就同一位屋主簽訂了租約。
那套房子在沙田,一套最小的兩房兩廳。馮萬樽之所以在這里租下房子有三個原因,一是這里離沙田馬場比較近,每天早晨,他可以去看看晨操;二是沙田屬于香港開發(fā)較晚的一個區(qū),相對較遠一些,租金也便宜一點,這樣,他才敢租下兩居室的房子,其中一間做自己的工作室;三是遠離市中心更有利于自己的隱蔽。
在外面吃過晚飯,估摸著阿英應該上班了,馮萬樽來到了她家。阿英的家亂七八糟,像是遭過打劫一般。他以為朱文豪帶人來過,因為拿不到錢,所以對她動了手。畢竟在自己落難的時候,這個女人收留了自己,她現(xiàn)在有難,自己應該幫她。自己輕易離開了,導致星期三的夜場沒有參加賭馬,她沒有錢進賬,自然沒法還賬了。再仔細一看,房間雖亂,卻不是毀壞性的,這似乎說明,這種亂并不是朱文豪的人造成的,而是阿英自己造成的。這是否說明,她對自己的離去十分后悔極其煩躁?再想一想,自己絕對不可能永遠住在她家里,趁著這個機會搬走是最好時機。至于她的那筆債務,他自然不會撒手不管,就當自己對這段時間接受她幫助的回報吧。
馮萬樽拿走了電腦和DVD機。將所有一切干完,已經很晚了。他躺在那張房主留下的舊床上,看著天花板,聽著外面汽車忽嘯而過的聲音,透過窗口,看著外面的樓宇和燈火,突然感到從未有過的沮喪?,F(xiàn)在冷靜下來,倒是想起了阿英的許多好處。馮萬樽在母親去世的時候才十幾歲,后來,父親常常泡在賭場中,很少照顧到他。這么多年來,馮萬樽其實并不太清楚家庭幸福是一種什么樣的感受。而同阿英生活在一起的一個多月間,卻給了他十分溫馨的體驗。那種感覺,現(xiàn)在回想起來,竟有一種如癡如醉的快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