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先來看曾國藩駐曾國荃軍中做軍師的趙烈文的說法。趙烈文在日記中記錄了很多湘軍搶劫的情況,我們判斷,日記中記載的情況是比較真實的。在他后來的日記中,卻有這樣一段:
同治六年六月十七日,曾國藩與趙烈文“言及沅師收城時事。余云:‘沅師已實無所沾,但前后左右無一人對得住沅師耳?!?。
就是說,在天京之戰(zhàn)三年之后,曾國藩和趙烈文聊起這次戰(zhàn)爭。趙烈文說,雖然曾國荃的部下都參與了搶劫,但是曾國荃本人,卻沒有撈什么東西。
按趙烈文的這種說法,曾國荃在天京之劫中即使有所收獲,也絕對不會是湘軍中收獲最多之人。
除了趙烈文這個說法以外,還有一些人給曾國荃做過辯解,他們的論點論據(jù),也都比較有說服力。
比如曾國荃的一位朋友說:“國荃甲子(指同治三年)乞病歸,傾所儲,置田屋,實不過銀三萬而已?!本褪钦f曾國荃同治三年辭職回家后,他的所有家產(chǎn),不過三萬兩白銀。我們知道,在回家以前,他做了六年高級將領(lǐng)。湘軍高級將領(lǐng)每年的合法收入是五千四百兩,那么六年收入就三萬二千四百兩。而他這次回家所置家業(yè),也不過三萬兩銀子左右。這和他的合法收入大體相仿。
當然,可能還有對史料比較熟悉的讀者會說,曾國荃后來的家產(chǎn)達到一百萬,這些錢都是從哪兒來的?
確實,徐珂在《清稗類鈔》中說:“忠襄資財亦不及百萬,不若近今疆吏之數(shù)年可致千萬也?;ㄞr(nóng)兄嘗言:‘忠襄身后,僅有田六千畝,長沙屋二所,湘鄉(xiāng)屋一所’。”
這說明曾國荃的家產(chǎn)最終達到了六千畝地,加上三處房屋。按當時物價算,不到一百萬兩。不過這是他最終的財富,并不是從天京搶的。在帶兵六年之后,曾國荃后來再次出山,當過數(shù)任巡撫,還做過七年的兩江總督。清代的總督,每年光陋規(guī)收入就有十多萬兩,所以他做巡撫總督期間,正常收入也會有一百多萬。能撈的人,甚至能弄個千百萬。所以我們說他這一百萬家產(chǎn)完全能說清來源,我們不能把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輕易套在曾國荃頭上。
除了以上證據(jù),《近代名人小傳》上還進行了一個很有說服力的辯解:
國荃官鄂撫,至即劾官文提用公款,時文勢方煊赫,使已亦有貪行,安敢為此?其后文黨佛爾國眷劾荃,亦不及是事,可知傳說之誣。
也就是說,曾國荃任湖北巡撫,一到湖北,就彈劾總督官文挪用公款的事。當時官文勢力很大,如果曾國荃自己手腳不干凈,他怎么敢以此為突破口攻擊官文?其后官文的黨羽尋找各種材料彈劾曾國荃,也沒說過曾國荃貪污。由此可知曾國荃貪污的傳說之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