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一種操作方式能夠大幅度提高你的利潤,但風險實在太大,我試過一回后便不敢再干,那是在出發(fā)之日,到了香港啟德機場,旅行社有人把一個已經塞滿了洋貨的行李箱給你,你負責把整個箱子帶進臺灣;順利入境后,旅行社員工會來酒店取貨,給你一疊厚厚的“新臺幣”,足夠補回你的機票支出和三天兩夜房租。金錢是美好的,可是這么賺錢卻太愚蠢,你怎能肯定對方除了洋貨沒把其他亂七八糟的東西放進行李 ?一旦出事,在臺灣,是有可能被送到刑場吃子彈的。少不懂事的我曾因財迷心竅而冒險犯難,盡管平安過關,但當夜睡在臺灣天成酒店的房間床上,心神難定,噩夢連連,痛苦感受至今未忘。
僥幸沒在臺灣吃子彈的我,其后跟臺灣之間的關系逐漸超越了“游客”而緊緊連扣, 1983年,我從香港赴臺升學,先在輔仁大學讀心理學,二年級轉到臺灣大學,同樣讀心理學; 1987年,大學畢業(yè),留臺工作,取得了臺灣護照和正式的居民身份,從此成為“臺灣人”;1991年,我跟臺灣女子結婚,做了“臺灣女婿”,有了臺灣親戚; 1993年,我在美國攻讀博士,也做了父親,每年必陪女兒和妻子返臺度過寒暑假……當然臺灣也早已不是當年的臺灣了,那些搞笑的事實與傳說,早已煙消云散成為純笑話,如今我生活于香港,仍然經常因為不同的理由“回去”臺灣,而每次回去,總覺她又有所變化,一直變,仍在變,如同羅大佑曾唱的一首歌,《現(xiàn)象七十二變》,容顏與精神皆異于昔, for better or worst,任你詮釋解讀。
往后我跟臺灣的關系又將如何?三個月前,廣州《名牌》雜志訪問我,文章刊登時的標題是“馬家輝:香港非我埋骨之所”。這便是了。不是香港,而是臺灣,我是終必“回去”的。生于香港,葬于臺灣,高興地,我?guī)缀蹩梢钥隙ㄗ约旱南聢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