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黃明珠(2)

苦菜花,甘蔗芽 作者:姜淑梅


五班團支部書記叫龐法祥,他選明珠當宣傳委員,兩個人都是班干部,關(guān)系不錯。

這些年,娘年年賣地。一九五五年,家里沒啥賣的了,娘想起有個馬鞍子放在當年扛活的家里,想要回來賣了。這個扛活的告到大隊,大隊干部說娘“倒算”,娘被抓起來,蹲了監(jiān)獄。

娘進了監(jiān)獄,明珠沒錢上學,回家了,她十八歲,四妮兒十六歲。日子正難過,龐法祥托人找到她,想跟她結(jié)婚。

明珠當時向龐家提出兩個條件:第一,結(jié)婚以后,她得復課;第二,結(jié)婚以后,得叫龐法祥考高中。

這兩個條件,龐家都答應了,一九五五年十二月,兩個人結(jié)婚。四妮兒也找了婆家,十六歲就結(jié)婚了。

第二年,法祥考上鄆城高中,明珠考上資陽醫(yī)士學校。明珠懷孕生孩子,在家休學一年,返回學校上課,資陽醫(yī)士學校已經(jīng)合并到昌維醫(yī)士學校,就是后來的濰坊醫(yī)學院。她在學校上了兩個月零兩天課,就不讓她上了。

明珠家庭成分是地主,那時候,成分不好,低人一等。有個女生少了五毛錢,賴她偷了。明珠不承認,班上就開她的批斗會。

同學揭發(fā):“她爹當過巨野縣偽縣長?!?/p>

明珠說:“俺爹縣長就當兩個月,沒人命。”

同學接著揭發(fā):“黃明珠以前就說過反動言論,她哥去臺灣,是反革命。她說成‘狗攆兔子’,嫂子把哥攆到臺灣去了。”

就因為“沒人命”和“狗攆兔子”這兩句話,一九五八年十月,學校把她開除了。

娘在巨野監(jiān)獄里,丈夫在鄆城上高中,婆家跟著拓荒團去了黑龍江,在肇東宣化公社十三村落戶。想來想去,她的派遣證寫到肇東十三村。

明珠是窮學生,上學有助學金,身上沒錢。班主任姜勃老師看她可憐,拿出路費給她。明珠接了錢,背著被褥就奔肇東了。

她不甘心窩在農(nóng)村,到哈爾濱、齊齊哈爾找工作。兜里就剩兩塊錢的時候,她在富拉爾基重型機械廠找到工作,白天在運輸車隊當學徒,晚上到廠子里的掃盲班當老師,當老師給的錢比工資還多。有了錢,明珠就給丈夫郵,供他上學。

一九五九年,法祥高中畢業(yè),考上大學沒去念,在齊齊哈爾火電廠找到工作。單位給了一間半公房,他們在齊齊哈爾有了家。

有天晚上,兩口子睡得晚,聽見對面屋里不是好動靜,嘔嘔的,后來沒聲了。

明珠說:“出門在外不容易,咱起來看看?!?/p>

他們敲門,沒人開門。捅開窗戶紙,煤煙味很大,知道這家人煤煙中毒了。法祥從窗戶進去,把門打開,明珠喊鄰居幫忙,把四口人送到醫(yī)院。

那家人出院后,嫂子找到明珠:“你們是我們的救命恩人,要不是你們,四口人的命就沒了。沒啥謝你們的,我家屋里的東西,你隨便拿,拿啥都行?!?/p>

明珠說:“鄰居住著,幫忙是應該的,拿東西絕對不行?!?/p>

嫂子不干,死活非讓她拿件東西,要不真生氣了。

明珠沒辦法,拿了一個搓板,洗衣服用。

一九六一年,因為成分不好,廠子把明珠下放到漠河。兩口子一商量,去了肇東十三村。

那時候,十三村都住一趟房一趟房的大宿舍,一家三間房,中間用板子隔開。明珠他們和公公婆婆住一起,南炕五口,北炕三口。法祥到公社當老師,明珠當農(nóng)民。

剛到農(nóng)村的時候,她啥農(nóng)活兒都不會。

掰苞米,她跟不上趟,人家掰完了,得在地頭接她。她生自己的氣:人家總接咱,咱就不能接接人家?

她問隊長:“明天在哪兒干活兒?”隊長指給她看。

第二天一大早,她就進地掰苞米,掰到地頭,她也趕緊接接人家。

時間長了,她找到竅門,向下猛一摁,再往上一提,苞米穗子就下來了。從那以后,不用起早干活兒,她也能跟上趟了。

法祥還給明珠買了一把月牙形鐮刀,這把鐮刀鋼口好,法祥天天給她磨得很快,割東西也能跟上趟了。

以前,公公婆婆對明珠好,說她有文化有本事。明珠當了農(nóng)民,對她就不一樣了。娘從監(jiān)獄出來,到東北投奔閨女,公公把話說到娘臉上:“我叫你死不到俺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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