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遇見一杯百分百完美飲料(1)

你好,小確幸 作者:加肥貓


它正蕩漾在我的唇邊,它正搖晃著我的味蕾,它正營養(yǎng)著我的身體,它正充盈著我的生命。

世間不乏淫人,更有許多“飲人”,就是那種喜好杯中物的家伙。他們不似老饕,對于果腹的食物未必考究,對于入喉的液體卻是苛刻異常。原因很簡單,“飲人”享受的時間遠(yuǎn)遠(yuǎn)多于老饕。一頓飯吃上一個鐘頭就不免饜足,杯中物暢飲小啜個大半日,猶能逸興遄飛,喝到肚脹也沒什么關(guān)系,撞入洗手間“稀里嘩啦”一通,就能卷土重來。

列位看官,我就承認(rèn)了吧,自己也算是一枚不折不扣的“飲人”,除了睡覺之外,嘴巴很少有打烊的時候。朋友里邊也有很多“飲人”,有專注于喝茶的,有著迷于咖啡的,有鐘情于紅酒的,當(dāng)然,更多堅定不移的啤酒主義者。這些我統(tǒng)統(tǒng)喜歡,但沒有一樣兒能叫我著迷到底。我始終在尋找屬于自己的那一杯百分之百的完美飲料。

前一陣子,迷上了喝蜂蜜,要拜一本書所賜。書名叫《蜂蜜與塵土》。在圖書館的架子上偶然遇到,被書名吸引,借了回來,一口氣讀完了,被誘惑得到處搜羅蜂蜜來喝。詩人馬修·阿諾德說:“對完美的追求,就是對甜蜜與光明的追求?!迸涞蒙咸鹈叟c光明的飲料,非蜂蜜莫屬。書中講到,一只蜜蜂,窮其一生,飛行幾千里,造訪上萬朵花,釀造出的蜜液,也不過是一勺而已。作者沒有講到這個湯勺的大小,多半不至于是老媽用來舀稀飯的那種?!都t樓夢》中提到的“千紅一窟,萬艷同杯”,聽起來豪奢無比,用來形容蜂蜜,倒不算如何夸大其詞了。

《蜂蜜與塵土》情節(jié)并不曲折,就是一個人走遍萬水千山,尋找世界上最完美的蜂蜜。年輕的英國男子愛德,原本是前程似錦的IT精英,也有個彼此深愛的女友瓊。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摧毀了他的大好人生,幾乎身心俱廢。那段纏綿病榻的日子,使得他厭倦了從前的浮華生活,覺得全無意義。他想離開城市,離開汽車,離開手機,離開電腦,離開信用卡,離開微波爐,“我需要過一種純感官的生活”。

書還給了圖書館,愛德如何生出尋找完美蜂蜜的念頭有點兒記不清了。貌似是他造訪過一個農(nóng)場主,農(nóng)場主招待他喝自養(yǎng)蜜蜂釀造的蜂蜜,他傾倒不已,農(nóng)場主卻說這個委實不算什么,“如果能嘗遍世界上的蜂蜜該有多妙呀”!這個別人隨便發(fā)發(fā)的感嘆一下子變成了他的人生新方向。在女友瓊的陪伴下,他從倫敦出發(fā),去了意大利托斯卡納的寧靜鄉(xiāng)村以及炮火延綿的黎巴嫩和敘利亞,還有尼泊爾、斯里蘭卡和印度的蠻荒之地。對于味蕾而言,是一趟充滿驚艷的甜蜜之旅;對于心靈而言,卻是一趟重獲新生的救贖之旅。女友瓊并未陪伴他到底,中途與他分手,回去過都市人的正常生活去了。他沒有大肆渲染失戀之痛,只是輕描淡寫地提了一下。我把那句話記在了自己的讀書筆記里,“現(xiàn)在這個全新的自我,這個雙肩承擔(dān)著重量的自我,還從未領(lǐng)會過這樣一個事實——瓊已經(jīng)不再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了。”

讀完這本書,我不曉得是否可以得出這樣的結(jié)論:蜂蜜好過愛情。但我敢說,人類喜用巧克力來做情人節(jié)禮物,實在是大錯特錯,蜂蜜比巧克力美妙得多。蜂蜜與愛情具備同樣的特質(zhì):甜蜜,不宜多食,只有傾心盡力才能釀造成功,采集時若是不留神會被蜜蜂刺扎到。實在無須介意“她已經(jīng)不再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了”,你消受的蜂蜜,會變成身體的一部分,你消受的愛情,也會變成生命的一部分??v然那個人已經(jīng)不在了,你的生命中依然留存著她饋贈的甜蜜,請不要加上嫉妒與怨恨把它變成酸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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