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必須指出:中國與日本之間的戰(zhàn)爭賠款問題并沒有真正解決。當年蔣介石提出“以德報怨”,放棄賠款,是出于一黨一人的私利。當時中國沒有民主政治,人民無法表達自己的意愿,蔣介石的決定根本代表不了中國人民。1972年中日建交時,中國正處在“文化大革命”的動亂之中,國家的最高權力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連形式都沒有恢復,這樣重大的決策實際上只是毛澤東的個人意志。即使是當時政府的決定,以后的政府通過合法手續(xù)加以改變也是完全正常的,國際上通過重新談判改變以往的政府協(xié)定或條約都不乏先例。從道義上說,日本政府更應該主動尋求妥善解決戰(zhàn)爭賠款的辦法。至于中國的個人或團體向日本政府索取應得的賠償,是任何人也無法剝奪的權利,中國人民的政府是一定會全力支持的,世界上一切愛好和平、主持正義的政府和人民也一定會同情和支持的。
正確對待歷史的前提是了解正確的歷史事實,因此必須徹底揭露、批判日本軍國主義侵略罪行,劃清侵略和被侵略的界限。只有這樣,才能促使日本政府和人民正視歷史,才能迫使少數(shù)頑固堅持軍國主義立場的人認罪。但有人片面理解中日友好,擔心多講侵略罪行會刺激日本人民,損害兩國人民的友好關系。這樣的擔心毫無理由,因為已經認識了軍國主義本質的人不會受到什么刺激,不了解歷史真相的年輕人能受到教育,而對至今仍然站在錯誤立場的人刺激一下又有何不可?對日本政府首腦和政治家來說,如果連這點“刺激”也受不了,又怎么會認識戰(zhàn)爭罪行,承擔侵略罪責呢?為什么德國的領導人能多次訪問當年的集中營和受害猶太人的墓地,主動接受“刺激”,日本領導人的神經就那么脆弱呢?美國和英國之間、歐洲一些國家之間都保持著良好的關系,但相互間從不諱言歷史上的爭端和戰(zhàn)爭,更不容許混淆是非。如果為了所謂的友好而不敢談日本侵略中國的歷史,那兩國之間連平等都談不上,還能有什么友好關系?也有的人怕影響日本的投資和貿易,這更不成理由。投資不是無償援助,貿易也是雙方互利的,中國固然需要日本的投資,日本也需要中國這個市場。何況在商言商,做生意考慮的是經濟利益,有錢賺的事影響不了,賺不了錢的事也求不成,與我們講歷史真相又有多大關系?
我們應該宣傳即使在戰(zhàn)爭期間中日兩國人民的友誼也沒有中斷,但同時也要實事求是地說明,這樣的事例在當時畢竟只是少數(shù),大量存在的是慘無人道的暴行。我們也應同情戰(zhàn)爭期間日本人民所遭受的苦難,但同時要立場鮮明地指出,其根源正是日本軍國主義本身。對廣島和長崎原子彈的受害者、日本孤兒的同情只能以譴責戰(zhàn)爭罪行為前提,只能以同情中國上千萬戰(zhàn)爭受害者和孤兒為前提。出于外交禮節(jié)對日本天皇的尊重,是建立在他正視歷史、承認日本侵略責任的基礎上的,絲毫不應影響對以往天皇所犯戰(zhàn)爭罪行的揭露和清算。出于統(tǒng)一戰(zhàn)線的需要和本著向前看的精神,對一些曾經或多或少效力于日本侵略者、出賣民族利益的人寬大為懷,不究既往,不等于就能抹殺歷史,顛倒是非,更不能容許美化漢奸,某些文藝影視作品、回憶錄、傳記歪曲歷史的傾向應該引起注意??傊?,我們自己如果不堅持歷史事實,就等于放棄了向日本討回公道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