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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父親張治中》第二部分 61

回憶父親張治中 作者:周海濱 張素我


從4月13日開始,雙方進入正式談判階段。經(jīng)過雙方多次磋商,終于形成《國內(nèi)和平協(xié)定》8條24款。

16日,父親派黃紹竑、屈武帶了文件回南京,勸告李宗仁、何應欽接受。20日深夜,父親得知南京方面拒絕接受,并要求訂立臨時停戰(zhàn)協(xié)定。代表團即刻將復電抄送中國共產(chǎn)黨,請他們再加考慮,這是21日上午9時之事。不久,北平街上到處是“號外!號外!”的聲音,毛主席、朱總司令已經(jīng)命令解放軍進軍江南了。

國共和談雖多曲折,但也有收獲。父親在北平與中國共產(chǎn)黨代表進行了20多天的密切磋商,終于形成了《國內(nèi)和平協(xié)定》8條24款。父親認為這個定稿已經(jīng)接受了南京政府代表團所提修正意見40余處,被中國共產(chǎn)黨方面接受過半數(shù)。其他人也表示應以誠心承認錯誤,以勇氣承認失??;如果能了然于“戰(zhàn)敗求和”、“天下為公“的道理,只有欣然接受。但是事與愿違,這個《國內(nèi)和平協(xié)定》終為南京政府拒絕。

此時,李宗仁、何應欽電催國民黨代表團速返南京,23日派飛機到北平,24日回南京。父親本打算24日回南京復命。

當天,周伯伯去看望父親,說渡江準備已經(jīng)完成,隨著形勢的轉(zhuǎn)移,仍有恢復和談的可能;并說代表團回去后國民黨的特務是會不利于他們的,甚至誠懇地說:“西安事變時,我們已經(jīng)對不起一位姓張的朋友(指張學良),今天不能再對不起你了!”父親被周伯伯的誠意所感動。讓父親留在北京有兩個意思,一是你回去處境一定對你很不利。周伯伯說,代表團不管回到上海還是廣州,國民黨的特務都是不會利于你們的;二是要繼續(xù)談判,認為一旦解放軍渡過長江,協(xié)定還是有簽訂的可能。

但父親的內(nèi)心陷于極度的苦惱與矛盾中:“不回去吧,自己是南京政府首席代表,和平破裂,理應回去復命;回去吧,中國共產(chǎn)黨的挽留是誠意的和善意的,而且一旦解放軍渡過長江,協(xié)定還是有簽訂的可能。”父親決定留在北平了。

4月23日,從上海起飛的接和談代表的專機飛到了北平上空,請求降落。周伯伯指示機場指揮臺回話:“飛機跑道正在修理,無法停機,過兩天后再來。”飛機在北平上空盤旋幾圈后返回了。

① 張治中的用意:1. 蔣雖退到溪口,但到底力量還在他手上,如果得不到他的同意,即使商談得到協(xié)議,也沒有用。這是一種現(xiàn)實的做法。2. 那時候,京滬的頑固分子氣焰囂張,常有對父親不利的謠言。溪口之行,我認為對他們有一種鎮(zhèn)壓的作用。3. 蔣當時還是國民黨的總裁,在黨的體系上,代表們除了章士釗外,都是黨員,應有向他請示的必要。 4. 在禮貌上說,也有去看蔣的理由。其實,當時李宗仁對這事倒是并不怎樣同意的。(張治中著,《張治中回憶錄》,華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493-49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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