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過了五天,毛澤東寫第四封信給陳伯達:
陳伯達同志:
回信收到。我還須幾天才能出發(fā)。如果遂平調(diào)查已畢,你們可去附近某一個縣再作幾天調(diào)查,以資比較。于11月2號或3號回到鄭州即可。已令吳冷西、田家英二同志昨日夜車出發(fā),分赴修武七里營兩處調(diào)查幾天再去鄭州。
毛澤東
10月28日上午4時
當時,陳伯達早已是中共中央“大秀才”,而毛澤東把張春橋的名字與陳伯達相提并論,使張春橋受寵若驚了。
于是,奉毛澤東之命,陳伯達頭一回與張春橋同行,前往河南嵖岈山。
一個是毛澤東的政治秘書,一個是柯慶施的政治秘書,此行究竟如何呢?
據(jù)陳伯達晚年自述:
1958年7、8月間,河南省發(fā)表了“嵖岈山衛(wèi)星人民公社試行簡章”。我預(yù)先并不知道有這樣的“章程”。這個“章程”做了不少“規(guī)定”,“公共食堂”就是其中之一。
在是年,似乎是當時領(lǐng)導農(nóng)村工作的中央負責同志主持起草了一個“關(guān)于農(nóng)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記得,我沒有參加這個決議文件的起草工作。
本來,我沒有想到嵖岈山去參觀,因為毛主席要我同張春橋去一趟,就去了。當然,受到當?shù)匾恍┱写?/p>
似乎是住在我們對面的一位老頭子,泄露出來關(guān)于“高產(chǎn)”麥田的秘密:那塊所謂特別“高產(chǎn)”的麥地,是那幾個愛作假的人在夜里趁大家睡覺的時候,搬運其他許多田里的大量麥子堆上去的。各地前來參觀的人絡(luò)繹不絕,大家看的集中地點是那早已收割的“高產(chǎn)”麥地。麥早已收了,可是不少的參觀熱心家卻在那一塊地里挖一把土帶回去,作為紀念,或想做回去的“科學的試驗”物。
那里的干部可能覺到我的態(tài)度不如他們原來設(shè)想的那樣高興。他們一個負責人曾經(jīng)問我有什么意見,是否有不對之處。當然,那時我還不能說出什么。
沒有幾天,毛主席來電話指示,不要住太久。我們一些人在短短幾天就離開了。
此行對于張春橋來說,是異常興奮的。因為是平生頭一回奉毛澤東之命執(zhí)行任務(wù),何況與“大理論家”陳伯達同行;陳伯達的回憶卻是平淡的,他對于這個來自上海的“秀才”并沒有太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