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點20分。飛機繼續(xù)飛往北平。卻不料,至山東省境內黨家莊一帶時,忽遇大霧,進退不能,致使飛機觸山頂傾覆,機身著火,機油四溢,熊熊不能遏止。兩名飛行員和唯一的乘客徐志摩,皆遇難身亡。
彼時,徐志摩行前致電報與林徽因告之飛機理應抵達的時間,因此當日,林徽因和梁思成便在機場等候接機,卻不想過了約定的時間,仍遲遲不見航班抵達。直到次日,眾親友自《晨報》得知飛機失事的消息。21日《新聞報》確證了徐志摩的身份。林徽因聞訊,當場昏厥。
失去他,她便失去了一部分世界。
“十一月十九日我們的好朋友,許多人都愛戴的新詩人,徐志摩突兀的,不可信的,慘酷的,在飛機上遇險而死去。這消息在二十日的早上像一根針刺猛觸到許多朋友的心上,頓使那一早的天墨一般地昏黑,哀慟的咽哽鎖住每一個人的嗓子。
志摩……死……誰曾將這兩個句子聯(lián)在一處想過!他是那樣活潑的一個人,那樣剛剛站在壯年的頂峰上的一個人。朋友們常常驚訝他的活動,他那像小孩般的精神和認真,誰又會想到他死?
突然的,他闖出我們這共同的世界,沉入永遠的靜寂,不給我們一點預告,一點準備,或是一個最后希望的余地。這種幾乎近于忍心的決絕,那一天不知震麻了多少朋友的心?現(xiàn)在那不能否認的事實,仍然無情地擋住我們前面。任憑我們多苦楚的哀悼他的慘死,多迫切的希冀能夠仍然接觸到他原來的音容,事實是不會為體貼我們這悲念而有些許更改;而他也再不會為不忍我們這傷悼而有些許活動的可能!這難堪的永遠靜寂和消沉便是死的最殘酷處?!?/p>
自林徽因十二月七日發(fā)表于《北平晨報》的《悼志摩》一文。
他若離去,真真是后會無期。猶似當年的父親,去時,匆匆急急,不留半點余地。不過剎那,便將她隔絕在這天地。
發(fā)文前一日,即12月6日,徐志摩喪禮之后,北平文化界舉行了徐志摩追悼會。會場即有梁思成和林徽因夫婦二人布置,與會人數(shù)多達兩百五十余人。令人心絕的是,徐志摩去后,陸小曼竟拒絕認領徐志摩的遺體。
于是,徐志摩的第一任妻子張幼儀后來回顧徐志摩一生所遇之女子,提及林徽因時,她說:“如果她(按,林徽因)愛徐志摩,為什么在他離婚后,還任他晃來晃去?那叫作愛嗎?”提及陸小曼時,她說:“人們說陸小曼愛他,可我看了她在他死后的作為(拒絕認領遺體)后,我不認為那叫愛,愛代表善盡責任,履行義務。”
善盡責任,履行義務。說得極好。
林徽因不是不愛徐志摩的。只是這愛,又與尋常所談論的,的確有著差別。所以,張幼儀又說:“在他一輩子遇到的幾個女人里面,說不定我最愛他?!弊x書時,讀至此處,見張幼儀這番話時,心中遽然烈痛。
是要有多少的勇氣和力量,這一世方才能安穩(wěn)、靜好,溫柔度過。是要有多少的真善,這一生才能得一終局之圓滿。新月才子徐志摩,獨行一世,以愛為食。終年,卻不想成了人群里最孤寂、最寥落的那一個。
輕輕的我走了,
正如我輕輕的來;
我輕輕地招手,
作別西天的云彩。
……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來;
我揮一揮衣袖,
不帶走一片云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