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聊齋志異》記載,陰間早就有所謂的開放日,可考的起碼已經(jīng)有幾百年歷史。有時候?qū)弳栆恍┐蟀敢?,陰間向人間開方,有時候?qū)弳栆恍╇u毛蒜皮這樣的案子,也會向人間開放。顯然,陰間是選一些典型的案子有計劃、有目的地向人間開放的,這樣做的目的是想讓人間承認陰間的權威。否則,人類在凡間犯罪盡管會在陰間受到清算,但大家都眼看不見,耳聽不到,當然不會對陰間有任何畏懼。
陰間開放公審的案子,最著名的莫過于審理曹操一案。曹阿瞞生前無比風光,死后卻被整得很慘(關羽恰好和他相反),公開他的案子當然最有教育意義。不過一而再、再而三這樣打死老虎,倒讓筆者想起魯迅嘲笑當時文人的一段文字:沒事就贊一通孔明,罵一番秦檜,這絕對不會錯。況且秦太師的黨羽現(xiàn)在半個全無,不會有任何風險。
據(jù)《閻王》一文記載,萊蕪縣秀才李中之,是參加公審曹操的審判員之一,為人剛直不阿(廢話,外聘審判員當然要剛直不阿,如果實在做不到,起碼要裝出剛直不阿的樣子)。他不定時會昏死一次,如僵尸一般,三四天后才醒過來。人們都知道,他這樣就是到黃泉路上走一遭了(如果現(xiàn)在的人分析,一定認為是患有羊顛瘋,而且病情嚴重)。別人問他在陰間所見,他總是守口如瓶,不曾泄露半點(沒有盡參加開放日人員的責任)。
萬幸的是一起審判曹操的還有其他見證人,通縣有個張某,也像李某一樣,每隔幾天就會昏迷一次。張某對眾人公布真相,李某是閻羅殿上的一個閻羅,用現(xiàn)在的話來說,他是陰間客席審判員,張某也是陰間客席公職人員,是李某的下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