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他們的戶口關(guān)系和糧食關(guān)系從黑龍江蘿北縣轉(zhuǎn)來。寶泉嶺農(nóng)場地處蘿北縣境內(nèi)。蘿北縣公安局開具的戶口遷移證上,只有陳明、丁玲的性別和民族兩項,其余項目皆為空白,并注明:“因其二人的戶口底卡在文化革命中遺失,故有些地方無法填寫,請你處按檔案中給予填報為盼?!眰渥趯懼?6年布票未發(fā)”。
1975年7月1日,他們開始自己起火做飯。他們的供應待遇十分優(yōu)厚,糧食供應比例是麥子50%,大米20%,小米30%,而干部僅為麥子、小米、雜糧各1/3。肉蛋油也都比當?shù)馗刹抗獦藴矢咝?,只是吃菜困難,村子里菜地少,缺雨水,只種些豆角、茄子、蘿卜,數(shù)量也不多,農(nóng)民平素常常只吃一點蘿卜干下飯。陳明費了很大心思買到一部飛鴿牌自行車,每星期去市里一次,辦點事,買點蔬菜,有時還能買點煉乳、干魚、罐頭,偶爾還能買到鮮魚。丁玲給蔣祖林寫信說:“這里的煤非常好,燒起來又就手,又省事、省煤。我們的飯菜很簡單,一菜,一飯。我一個人就可以對付了,但叔叔搶著做。做飯時間不多,可以邊看報。但我們吃得很慢,飯后也定要休息一會。現(xiàn)在我們都不抽煙了,稍稍喝一點茶,壞茶葉也將就?!?/p>
到嶂頭后,他們最著急的是與兒女親人取得聯(lián)系。丁玲給祖林、祖慧寫了信,陳明也給上海的弟弟鼎祥、北京的五妹舜蕓寫了信。6月15日,丁玲接到祖林的回信,這是親人的第一個回音。自此丁玲與兒女之間,就開始了頻繁的、為期三年半的紙上交談。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的《丁玲全集》里,1976年寫給家人的書信有8封,其中祖林、祖慧共6封;1977年14封,其中祖林祖慧各6封。1978年有32封,其中寫給祖林一家有23封。丁玲的信大都寫得詳細綿長,這第一是她對于親人的思念,第二是她處境孤單,第三她有充裕的時間。她對祖林說:“每天想到要給你們寫一封信,這是我最樂意做的。我要把我最想同你們說的話說出來……”又對祖慧說:“我能談話的人不多,又很希望和你們談心,談思想,談有趣的生活……”
在她心里,祖林的位置高于祖慧,她不但把祖林當做兒子,而且當做能夠完全理解她的知音、能夠拿主意的參謀。母子之間不僅聊家常,而且分析形勢商討對策,所以丁玲寫給祖林的信最多,也最長。1975年7月的一封信,從12日寫到17日,8000多字,8月的一封信,寫了5000多字。
這時祖林已經(jīng)有了女兒,祖慧生了兒子,丁玲既是奶奶又是外婆,對于隔代的小輩充滿慈愛和關(guān)切。1978年初,兒媳李靈源帶著孫女小延從上海來到嶂頭村,從那之后,丁玲又開始給小延寫信,其中1978年9月一封近萬字的信,后來以《我的中學生活的片斷——給孫女的信》為題單獨發(fā)表,成為研究丁玲少年時期十分重要的資料。
1975年8月,正在京郊大興黃村五七干校的蔣祖慧,與愛人周良鵬悄悄來到嶂頭,住了一周。祖慧上次見母親,還是1959年夏天,她在莫斯科留學,暑假里回國,去了湯原農(nóng)場。母女一別,已經(jīng)16年了。他們帶來一木箱食品,大部分是罐頭,那時北京肉罐頭一次只能買兩個,要排幾次隊才能多買一些。祖慧說,就是那一次,媽媽才告訴她馮達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