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個問題是知識分子應不應該比別人更知恥。過去在西 方社會里,身為一個同性戀者是很可恥的,計算機科學的奠基 人圖林先生就是個同性戀者,敗露后自殺了,死時正在有作為 的年齡。據(jù)說柴可夫斯基也是這樣死的。按王先生的標準,這 該算知恥近勇吧。但我要是生于這兩位先生的年代,并且認識 他們,就會勸他們“無恥”地活下去。我這樣做,是出于對科 學和音樂的熱愛。
在一個社會里,大眾所信奉的價值觀,是不是該成為知識 分子的金科玉律呢?我認為這是可以存疑的。當年羅素先生在 紐約教書,有學生問他對同性戀有何看法。他用他那顆偉大學 者的頭腦考慮后,回答了。這回答流傳了出去,招來一個沒甚 文化的老太太告了他一狀,說他誨盜誨淫,害得他老人家失了 教席,灰頭土臉地回英格蘭去。這個故事說明的是:不能強求 知識分子與一般人在價值觀方面一致,這是向下拉齊。除了價 值觀的基本方面,知識分子的價值體系應該有點獨特的地方。 舉例來說,畫家畫裸體模特,和小流氓爬女浴室窗戶不可以等 量齊觀,雖然在表面上這兩種行為有點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