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婦死后第二天剛入殮,我母親忽然又發(fā)喘病,叫我回家,對我說弟弟要回到五叔處(他的生父),叫我不要讓他走,等她自己死后,再讓弟弟走。又關照我,她自己將來一定要和父親合葬,說弟弟樣樣事要聽我的話等等的話囑咐我。我聽完了就想,總是一時,看見如此不順的事接踵而來,所以這么消極。下午我回醫(yī)院治病人,又遇到一個難產的產婦,守到晚上七點又回家看—次,看我母親忽然樣子都變了。大伯對我說,快預備后事,—二日內會出事的。并且中國規(guī)矩不能兩個喪在一個門內,趕快給弟婦的棺材出出去,再抬我母親的空材進來。弟弟非常傷心,想弟婦才入殮就抬走,于心不忍。因為中國規(guī)矩以停在家內為好,就是表示不忍給死人就難的意思,所以父母之喪最少須停在家里七七四十九天或一百天才出棺材呢,小喪(就是青年死的)一七或三七。三天就抬出,真算慘事,不過這又是規(guī)矩不得不做的。我也想到弟婦一生非常的苦,三歲無母,五歲無父,由伯母帶大,十八歲嫁給弟弟,以為一個獨子可以非常自由,不想嫁過來只五個月,我父親就死了,我母親因此又不喜歡她了。夫婦雖好,而弟弟還不能獨立,和我總是客客氣氣而已,因此只半年就郁郁而死。死后又匆匆地抬出去,我也覺得傷心,所以弟弟和我商量,七天再說吧,母親不見得一兩天有變的,心臟雖弱,因為向來是弱的。豈知薄命人總歸薄命,到半夜十一點我和弟弟坐在床面前談天,我母親有時還加一兩句。沒想到她忽然笑了一聲,就斷氣了。
我其時多少事須我辦,雖然傷心,還有急務打岔。最可憐的是我弟弟,我們雖然都是過繼的,我因在外多年,還不覺得,可是弟弟一直隨母親的,母親的愛他也勝過別人家親生的,所以也給她慣壞了好多習慣?,F在忽然慈母愛妻三天內都死了,他的傷心不言可知。但是他膽又小,怕得不得了,總站在我背后,一點不肯離開我。
照中國規(guī)矩,孝子須睡在棺材旁邊,他又要我陪他一道,我們兩個人,又沒有多人替換,把我急得革命思想又發(fā)動了。我對弟弟說,我們兩個人只要良心上對得起父母,我們何必在形式上假做這些無聊的事呢?父親死時,因恐母親覺得我們是過繼子女不孝,現在母親已死,不必做給別人看了。我們兩個人白天自己管各樣事,晚上回到醫(yī)院去住去,上祭出棺材時再穿麻衣,別的時候我們穿黑衣好了。我給弟弟做了一件灰布棉袍子、黑布馬褂,我自己全黑的。并且我天天還要到醫(yī)院治病人,有多少病人是我負責任的,我不能半中間不管。弟弟非常贊成,可是他不敢說。我說不要緊,三天成服時我對親戚朋友們解說好了。
到第三天到了,有七八十親戚朋友在座,我就走出來對大家解說清楚我們目前的困難情形。并且我還引古人的話,生待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我們都照樣做,可是無聊的禮不行了。我們兩個人只照良心上對得起父母,大家若是苛求我們禮行上,我只得聽其自然了。弟弟是我叫他這樣做的,有錯不要怪他,我以長子似父的命令叫他行的。并且我也無多功夫來守靈,弟弟也須趕快求學自立成人,才算孝順父母呢。父母喪葬之事歸我,弟弟學成后自己成家立業(yè),我也不管,讓他養(yǎng)成獨立的習憤。所以我現在定了三七就出棺材,我們兩個人各奔前程,才算不負父母教養(yǎng)我們呢。諸位親戚朋友們贊成我的也是這樣做,不贊成我們也是這樣做。當時好多人鼓掌贊成,說三小姐快人快語,大有探春之風。因此好多我父親的朋友送禮送錢的,都知道我才回國遭這種種大難。三七出材后,我們一切照我所說的行事,幾年以后葬父母是我做的,弟弟在漢陽鐵廠內學成后,也是自己成家立業(yè)了,總算言未虛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