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引言 過去的婚姻(真相)(3)

婚姻史 作者:(加)伊麗莎白·阿伯特


人們會爭論和慶?;橐?,也會因婚姻哭泣,因為無論從情感、邏輯、社會和經(jīng)濟的方面看,它都很重要?!痘橐鍪贰穼⒆匪莼橐龅淖阚E,將其視為一種法律、習俗和宗教方面的制度,還將在愛情和責任、性與忠誠、育兒與同居、經(jīng)濟互相分擔、社會認知等方面從個體角度探討婚姻的現(xiàn)實。

本書將這些真實的經(jīng)歷放到廣闊的歷史背景下:配偶雙方除了在一起還有什么別的選擇?以死亡為終點的婚姻,平均延續(xù)時間有多長?穿長褲的丈夫和穿裙子的妻子每天都在過著怎樣的生活?賦予男人權(quán)力——剝奪女性的投票權(quán)、控制屬于她們的金錢、獲得她們孩子的監(jiān)護權(quán)、不受懲罰地搞外遇,這種雙重標準到底有多普遍?家務(wù)管理的標準和現(xiàn)實是什么樣的?食物如何準備?孩子如何撫養(yǎng)?離婚還很罕見的時候,離婚法是什么樣的?配偶會不會在沒有合法離婚的前提下分居(在這種情況下他們?nèi)匀皇且鸦椋扛挥泻拓毟F的夫婦以及經(jīng)濟狀況中等的配偶,他們的婚姻體驗分別是怎樣的?例如,瑪莎·科芬·萊特和不知名的移民女人(我們叫她瑪塔,1911年一個寒冷的3月下午,她把孩子們鎖在公寓門外)的婚姻狀況分別如何?

瑪莎和瑪塔都有四個孩子,丈夫負責養(yǎng)家,她們需要做活計補貼家庭:瑪莎寫文章,瑪塔做紡織零活?,斏莻€狂熱的廢奴主義者和女權(quán)倡議者,她在丈夫的協(xié)助下把逃跑的奴隸藏在自己家里。1848年,身懷六甲的她,帶著她的登報文章《給妻子和丈夫們的提示》,出席了在塞內(nèi)卡·福爾斯(Seneca Falls)召開的、具有歷史意義的女性權(quán)益大會。文章講述了她那枯燥、沒完沒了的家務(wù)活和照顧“蹣跚學步的兒女們”的過程,每天都像套在樁子上碾磨糧食的牲口一樣疲憊不堪,不像她的丈夫可以休息,她每天早晨都是“帶著沒有恢復(fù)的疲憊,重復(fù)同樣的工作”。

瑪塔在歷史上留下的足跡少之又少。如果社會公正問題觀察家伊麗莎白·C.沃特森沒有偶然在瑪塔家門口發(fā)現(xiàn)那些瑟瑟發(fā)抖的孩子,也許我們根本不知道她。瑪塔回到家時,伊麗莎白問她發(fā)生了什么事,瑪塔的話讓她沉默了很久:“我還能怎么做?我做大衣,我男人沒工作,他今天找工作去了。我把孩子鎖在家里,他們能把房子燒了。把他們鎖在外面,他們就哭。我還能怎么做?”


在紐約瑪塔家租住的公寓門口的走廊里,七歲的小女孩照顧著弟妹們,他們的母親要給老板送做好的零活,不得不把孩子們鎖在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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