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變法現(xiàn)在看來,根本就不可能存在真正的對話。你跪下三拜九叩而求之,他都能認為你是在搞陰謀詭計,你還妄想坐下來與之平等對話,那不是犯上作亂嗎。
有那么一批人,喜歡鼓吹漸進改良、自上而下的改革、非暴力不合作,對此類迷幻的最好回應,只有四個字:放棄幻想。慈禧集團早就已經(jīng)被他們的恐懼蒙蔽了自己的理智,他們只剩下動物求生的本能,而喪失了作為一個人去思考的理性。跟一頭垂死掙扎的野獸是沒有辦法溝通的,只有用鞭子抽它才是正道。也正因為喪失思考能力,朝廷對眼前危機的認識也是很粗淺的。他們雖然草木皆兵,但絕對不會考慮自己會不會下臺的問題,在他們眼里困難永遠是暫時的,未來永遠是美好的。
民間如此懦弱,如此麻木,為什么偏偏攤上一個這么狡猾邪性的妖婦?其實也不難明白,慈禧才是最低能的獨裁者。他們永遠想不明白一個問題:清朝廷活得越久,死得就越慘。無數(shù)的歷史機遇擺在他們的面前,他們卻選擇了跟人民作對,以人民的鮮血換取他們的茍延殘喘。但中國究竟是中國人民的中國,不是清朝獨裁者的中國,專制朝廷總有一天是要滾蛋的。
關于立憲的虛幻,宋教仁早已痛駁之。宋先生在《希望立憲者其失望矣》(《民立報》, 1911年7月9日)中寫道:“立憲之根本,孰有大于憲法者?立憲之精神,孰有大于立法機關之作用與政府立組織者?天下豈有虛懸于憲法于此,政府不必遵守,徒責人民之服從,而猶謂之立憲者乎?又豈有立法機關之作用與政府之組織不合憲法政治之原則,而猶謂之立憲者乎?……”
今日常見懵懂文士,縱筆使氣,責備孫中山、黃興,以為他們只要不革命,靜待清廷立憲,中國就有明朗前途,以為中國近現(xiàn)代的板蕩,盡是孫、黃造成。
其實,如此見識,非僅近視,直是瞽者,或為矮人觀場,全無所見。宋教仁此一反駁,言簡意賅,洵為肯綮之論。他的高明之處在于道中憲政的奧竅。簡言之,憲政之實施,必有可見、可行、可用之硬指標。一人一票,民選政府,三權分立……舍此無以言憲政,而清廷所作所為和立憲卻是背道而馳的。
清末立憲的不可能,一提到非暴力人們自然想到印度的甘地、美國的馬丁·路德·金、南非的曼德拉等著名的非暴力不合作的典范,并能聯(lián)想到非暴力的幾個關鍵因素:和平、理性、不合作等。因為甘地等前賢所作出的榜樣,所以,今天不少論者反觀辛亥革命,提出了非暴力的方式去實現(xiàn)晚清時節(jié)的民主。此屬于夢中說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