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自己已經跟不上目前市場的形勢了。
——沃倫·巴菲特,1967 年10 月寫給合伙人的信
格雷厄姆那代人已經帶著對經濟大蕭條的殘酷記憶,慢慢淡出歷史舞臺。眼下在華爾街打拼的是崛起的年青一代,他們中的許多人在1929 年大蕭條發(fā)生時還尚未出生,也很反感上一輩人總是把對大蕭條的悲慘記憶掛在嘴邊。更重要的是,他們對大蕭條到來之前經濟形勢一路高歌猛進的歲月沒有任何記憶。在他們看來,投機是無可指摘的,20 世紀60 年代的牛市對于他們就像初戀一樣充滿了新鮮感,連他們交易的許多股票都是新的—電氣公司、大型企業(yè)集團、小規(guī)模成長型企業(yè)。這些股票的價格上漲需要股民的信心支撐,當時人們對股市的信心十足,股市牛氣沖天。
當巴菲特的合伙公司規(guī)模還很小時,這些對他絲毫沒有影響。但是,隨著他管理的資產規(guī)模不斷擴大,他變得越發(fā)惴惴不安。一方面,他手里有更多資金可以用來投資;另一方面,他能買到的價值低洼股卻越來越少,這就使他陷入了困境。日復一日,他的心理壓力也越來越大。實際上,他在60 年代晚期給合伙人寫的信就像是一部之前時代的編年史。華爾街因為股市一路高歌猛進而興高采烈,巴菲特卻為此變得憂心忡忡。
1966 年初,他邁出了決定命運的一步—合伙公司不再接納新合伙人了。
同時,巴菲特也受到《美國證券法》的約束,它規(guī)定合伙制企業(yè)最多只能有99 個合伙人。據(jù)他的律師唐·莫內恩說,把錢交給他打理的人數(shù)遠遠超過了99 人,但承擔“有限責任的合伙人”并沒有超過99 人的上限—他把一大批投資人看作一個整體的實體。“這是符合法律條文規(guī)定的,”莫內恩說,“我并不怎么了解這個法律條文的真正意義。”
要真正做到這一點,我就需要得到整個董事會的同意。并且我也提醒蘇珊,如果我們有了更多孩子,就要靠她為這些孩子找到新的合伙公司了。
巴菲特不再開閘,華爾街的投資卻如同洪水一般泛濫。越南戰(zhàn)爭把股市推到了前所未有的高位。年輕人在街上游行集會,他們的父母則看到了戰(zhàn)爭給經濟擴張帶來的影響,紛紛在證券交易所排起了長隊。共同基金如同雨后春筍般不斷創(chuàng)立,而道瓊斯指數(shù)首次突破了1 000 點大關。道瓊斯指數(shù)曾3 次達到這一心理關口,每次都在這個充滿魔力的指數(shù)附近收了盤。到了1966 年春天,股市的急劇下挫讓所有人都措手不及。越來越多的投資者都在做短線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