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下,第二十三回,大自然的春天催發(fā)著寶玉和黛玉的青春的覺醒與萌動。古今小說戲曲,用語言賦予這種朦朦朧朧的不自在、煩悶、心事以更加鮮明的形式——自古以來文學就起這種“壞作用”,奈何!黛玉同樣也共鳴于愛情的詩文,但黛玉又害怕著這愛情的語言。寶玉初則說:“我是個多愁多病的身,你就是那傾國傾城的貌”,黛玉不但面紅耳赤而且嗔怒,斥之為“淫詞艷曲”“混帳話”,并揚言要向“上”匯報。繼則二十六回,寶玉又引用《西廂記》上的更加露骨的調(diào)情的話:“若共你多情小姐同鴛帳,怎舍得叫你疊被鋪床”,把黛玉甚至氣哭了。與此同時,黛玉自己卻私下與這些“淫詞艷曲”共鳴,為《牡丹亭》上的一些句子“如醉如癡”“眼中落淚”,甚至自己嘆息:“每日家情思睡昏昏”。不是公認黛玉率真,表里如一,不會拐彎嗎?為什么在愛情文學語言上變得人前一面、人后一面、“兩面派”起來?就因為“萬惡淫為首”的道德觀念特別是這種觀念對于女性的威懾力量大大地超過了其他一切孝悌忠信禮義廉恥的準則。這種嚴格抑制愛情特別是女性的情愛的道德準則比起其他準則來更為普及,更獲得普遍的認同,更得到廣泛的乃至自發(fā)的維護。時至今日,抓“生活問題”仍是把人搞臭的捷徑。時至今日,在農(nóng)村,抓奸之類的事仍然是既有吸引力刺激性又給人以道德滿足的盛事。講了那么多仁義道德,這方面的監(jiān)督壓制卻成了首要核心,確實值得從生理學、心理學、倫理學、文化學各個層面予以認真分析。同時這也說明,一種非人性的規(guī)范的權威,必然造就出一大批兩面派來。不僅賈珍賈璉之流是兩面派,口頭上講仁義道德,行為上男盜女娼,而且連孤標傲世、富有叛道精神的林黛玉,也不敢公然將規(guī)范突破得太多。封建社會的人特別是女人,認為“淫”的罪惡甚至超過圖財害命,這種觀念確實十分驚人。順便提一下,在“弄權鐵檻寺”時聲明自己不相信“陰司地獄報應”,因而無所不能為的鳳姐,為什么對賈瑞的調(diào)情下如此的毒手?除了生性狠毒以外,也還因為,王熙鳳堅信自己對賈瑞的殘酷做法是正義的。賈瑞調(diào)情調(diào)到自己頭上,是最大的“禽獸”行為,也是對自己的最大侮辱(試想寶玉黛玉如此深情,但寶玉引用一句“艷詞”,仍被黛玉認為是“欺負了自己”),所以鳳姐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立即下決心:“他果如此,幾時叫他死在我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