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教會為何讓人討厭
歷史上,利瑪竇等傳教士為了傳教而采取了尊重中國文化的做法,這引起了方濟會和道明會傳教士的反對。黎玉范神父來華后,他在向教廷的報告中指責耶穌會寬容中國信徒的祭祖、尊孔等行為,有違教義,由此爆發(fā)了中外教會史上教廷與清廷的“禮儀之爭”。這場爭論從東方發(fā)展到西方,一共持續(xù)了半個多世紀,最終的結果是導致了清廷的“百年禁教”。
“禮儀之爭”的實質,其實是天主教是否應該適應中國文化的問題。在后來的傳教士中,很多人不愿下功夫學習中國文化,也沒有像利瑪竇早一輩的傳教士那樣對中國文化習俗給予應有的尊重,他們大都帶著“歐洲文化至上”的思想,對中國文化習俗采取輕率否定的態(tài)度,加上各修會之間的私利之爭,最終引發(fā)了這場“宗教地震”。
1704年,教皇克雷芒十一世發(fā)布教諭,禁止中國教徒祭祖祀孔,并派遣特使鐸羅前往中國覲見康熙。鐸羅不敢和康熙發(fā)生直接沖突,后來卻在南京以公函的形式公布了教宗克萊孟十一世的禁令,并聲稱凡違反禁令的人必須趕出教會??滴醯弥蟠鬄檎鹋?,立即下詔將鐸羅押解到澳門拘禁,并明確聲明教皇無權干涉中國事務。不僅如此,康熙還命令所有在華傳教士必須向內(nèi)務部申請“印票”(即“永居票”),印票上寫明姓名、年齡、來華日期及永不回西洋等內(nèi)容,無印票者一律驅逐出境。在這種情況下,一部分傳教士怕觸犯教規(guī)而拒領印票,之后被迫離開中國,而另一部分人領取了印票并繼續(xù)在中國傳教。
1715年,“禮儀之爭”愈演愈烈,教皇克雷芒十一世重申前禁,違者與異端同罪。1720年,教皇派遣的特使嘉樂來到中國,請求康熙允許傳教士和教徒遵守教皇《禁約》,康熙看完《禁約》后批示:“西洋人等小人,如何言得中國之大理?堪況西洋人等無一通漢書者,說言議論,令人可笑者多。今見來臣告示,竟與和尚道士異端小教相同。彼此亂言者,莫過于此。以后不必西洋人在中國行教,禁止可也,免得多事?!?/p>
在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后,外國傳教士獲得了在中國內(nèi)地購地置房、建堂傳教的權力。由此,基督教各教派的活動活躍了起來,由此也引發(fā)了諸多事端,而究其原因,仍舊是基督教與中國文化的沖突,特別是在西方文明已經(jīng)顯現(xiàn)出其優(yōu)越性而中國已經(jīng)相對落后的情況下,這種沖突便顯得更加的激烈。
和利瑪竇時期相比,近代來華傳教士大都報著西方優(yōu)等文化的心態(tài),在他們的眼里,中國早已從《馬可波羅游記》中的強盛之邦變成了一個窮國、弱國,不再有昔日的輝煌。正如基普林在《白種人的世界責任》一書中所說的,當時的傳教活動并不是對中國的同情,而是傳教事業(yè)和西方文化滲透的需要。歐美列強對中國的資源和市場很感興趣,而傳教士的雄心更大,他們志在改變中國,并企圖用基督教義來取代中國的傳統(tǒng)文化。
但是,西方傳教士的目標很難達到,因為基督教的教義很難吸引中國人。譬如《圣經(jīng)》中稱耶穌無父有母,其母瑪利亞又是未婚而孕,國人對這種神話除覺得荒謬外,基本很難接受。再如唐德剛在《晚清七十年》中說,中國從歷史上來說就是一個無宗教的民族,群眾百姓隨拜隨信,神佛道雜然相處,多個耶穌上帝也不為多,但若要全聽全信,則斷無可能。畢竟,中國人受上千年的儒家文化熏陶影響,中國的傳統(tǒng)很難拋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