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兩種方式獲得力量概念:其一,也是更正確的方式,就是在我們對要克服的困難、要使用的手段了如指掌,從而對要使用的能力進行正確估計之時;其二,就是在我們對困難和手段一知半解,卻對看得見的行動中的力量感有深刻印象之時。假如這兩種獲得印象的方式結(jié)果一致,假如力量感和估計的相同,那么我們獲得的力量概念就最可靠。在眾多藝術(shù)先輩中,也許只有一個人情況如此,那就是米開朗基羅。在其他人身上,估計和感覺總是南轅北轍,常常彼此矛盾。
之所以有這種矛盾,首先是因為要想獲得力量感,就必須在運動中尋找。勝利永遠也不會到來,只會在到來的途中,所以總是不完美。因此,我們從卡佩拉?德?美第奇的《黎明》或《白晝》的粗糙的四肢中獲得的力量感要大于從美術(shù)館的酒神的沉醉中獲得的力量感,從帕特農(nóng)神廟中楣上的生命中獲得的力量感要大于從阿波羅金光閃閃的四肢中獲得的力量感,從拉斐爾所作的圣凱瑟琳素描頭像中所獲得的力量感要大于從濃墨重彩的頭像中所獲得的力量感。
存在這種矛盾的另一理由是力量感和思想目標手段的缺乏成比例,因此和花大力氣獲得的巨大成功相比,花小力氣獲得的部分成功給人的印象要大得多。在一切藝術(shù)當中,作品越接近完美,每一筆或每一次努力的作用就越小。最初的5筆可以使一個人頭憑空出現(xiàn)。在作品的整個創(chuàng)作過程中,其他任何5筆都不可能有這樣的效果,隨著作品臨近完成,每一筆之間的差別也越發(fā)不明顯。因此,手段與其效果之間的比率在不斷減小,最完美的作品給人的力量感卻最羸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