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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古代社會的政治組織(1)

白話本國史(精裝插圖本) 作者:呂思勉


第一節(jié)  古代社會的階級制度

三代以前的社會和后世大不相同是人人知道的,但是三代以前的社會,究竟是怎樣一種組織呢?

大凡天下之事,沒有不由分而合的。古代交通未便,一水一山之隔,人民就不相往來,自然要分做無數(shù)小部落;既然分做無數(shù)小部落,自然免不掉爭斗;既然要互相爭斗,自然總有個勝?。弧皠俚娜耸钦鞣摺?,“敗的人是被征服者”,社會上就生出“平民”、“貴族”兩階級;權(quán)利義務(wù),種種不同;這是把古書隨手一翻,就可以見得的,譬如《堯典》說“以親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協(xié)和萬邦,黎民于變時雍”。九族,百姓,黎民,等級層次,分得很為清楚。但是天下無論什么暴力,總是百年或數(shù)十年就過去的;古代這一種階級社會,卻持續(xù)到數(shù)千年,這是什么道理呢?要明白這個道理,就不得不考察當時“貴族社會自身的組織”。

人類最初的團結(jié),總是血統(tǒng)上的關(guān)系。這個便喚做“族”。所以《白虎通》說:“族者,湊也,聚也,謂恩愛相依湊也;生相親愛,死相哀痛,有會聚之道,故謂之族?!彼^九族是:

父屬四:各屬之內(nèi)為一族,父女昆弟適人者與其子為一族,己女昆弟適人者與其子為一族,己之子適人者與其子為一族;母族三:母之父姓為一族,母之母姓為一族,母女昆弟適人者為一族;妻族二,妻之父姓為一族,妻之母姓為一族。這是今《戴禮》、《尚書》歐陽說。見《詩葛藟正義》引《五經(jīng)異義》。古文家把“上自高祖,下至玄孫”,算做九族《書·堯典釋文》,則是九世,不是九族了。

再從豎里頭算起來,就有所謂“九世”。這便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孫”;再由此而旁推之,就成了一篇《爾雅》上的釋親。《禮記大傳》上所謂“上治祖禰……下治子孫……旁治昆弟……”是說得最概括的。有這橫豎兩義,就把血族里頭的人團結(jié)起來了。

但是這種團結(jié),范圍究竟還不十分大;出于九族九世以外的人,又想個甚么法子呢?《白虎通》說:

宗者,尊也;為先祖主者,宗人之所尊也。

有了“宗法”,便把血族團體里頭的人無論親疏遠近都團結(jié)了起來;橫里頭的范圍也廣,豎里頭的時間也持久了。所以宗法,實在是“古代貴族社會組織的根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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