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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誓:美國總統(tǒng)的吸血鬼》01

血誓:美國總統(tǒng)的吸血鬼 作者:(美)克里斯多夫·法恩斯沃斯


科索沃共和國

兩次深入伊拉克之后,特種兵韋恩·德托一度以為自己再也不會覺得冷了。

但那是他奔赴科索沃之前的事。當他走下飛機,瞬間覺得說不定地獄也是能結(jié)冰的。科索沃戰(zhàn)爭已過去近十年,但那種冷意似乎仍留存于層層冰封之下。

城市街道仍布滿彈坑和碎石,聯(lián)合國維和部隊四處巡邏,但武裝匪徒仍在夜間劫持車輛,俄羅斯黑手黨仍在走私槍支毒品。與此同時,塞爾維亞軍隊還像惡狗守籬笆一樣地守在邊境線上。

韋恩已經(jīng)端著他的M24狙擊步槍在一座廢棄大樓的窗戶后面埋伏了六個小時。無聊倒還沒什么,可是卻冷得要死,而且連暖手袋也不能用。他的長官說敵人有熱成像儀。

但那玩意兒看起來并不靈敏,韋恩心想。他再次通過瞄準鏡觀察對方,同時小心不碰到槍身冰冷的金屬。

那些人都在被炸毀的院子里,他自己則在十六層樓上。那些人都是克魯瑪努裔狗雜種,眉毛、胡子、頭發(fā)長成亂糟糟的一團。他們個個只穿著防水衣,似乎根本不怕冷。

他們被稱為“烏克達拉克”,在塞爾維亞語中好像是狼群的意思,作戰(zhàn)會議上他沒注意聽這段。

他們好像和韋恩一樣無聊。韋恩不止一次想知道,為什么要由他的突擊隊來盯這些前暗殺小隊成員,本地部隊就足夠了。

該死的,韋恩一個人就能馬上把他們都干掉!狼群距他一百碼左右--任何狙擊手都能直接瞄準。他可以神不知鬼不覺就把底下那幫人都干掉,以前他這么干過。

還住在懷俄明州凱斯帕爾的時候,韋恩是個安安靜靜的孩子,總坐在教室最后面。他不怎么受歡迎,只是坐著,整天隨波逐流地過日子。

后來到了“9·11”,全家人都認為他應(yīng)該推遲上大學去參軍。因為已經(jīng)開始打仗了,年輕人不都要參軍嗎?他們就該參軍。于是他扔掉還沒填完的社區(qū)大學入學申請,到位于小超市的征兵站報了名。

他驚訝地發(fā)現(xiàn),自己不引人注意的本事居然派上了用場,他被選入狙擊手學校,成了突擊隊員。

他沒想過自己也能習慣鮮血和死亡--極少反感。在內(nèi)心一隅,他很容易平靜下來并集中精神。那是他扣動扳機并堆放尸體的一隅。有時候,他擔心退役回家后的生活--那些尸體是會滾落出來占領(lǐng)他的整個內(nèi)心,還是,它們會始終靜靜不動,而他只能像個普通人一樣度過余生?

真不知道哪種更糟糕。他盡量不去多想。

排泄物得全部收集起來。第一次出征后,他活了下來,部隊里其他人都把他看作老兵,完全信賴他。

他不再是個充數(shù)的人了,而是一個到處晃蕩的壞蛋。過了三年時間,他覺得自己想通了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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