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張惠紹 馮道根 康絢昌義之(10)

梁書2 作者:


俄給鼓吹一部,改封營道縣侯,邑戶如先。普通三年,征為護軍將軍,鼓吹如故。四年十月,卒。高祖深痛惜之,詔曰:“護軍將軍、營道縣開國侯昌義之,干略沉濟,志懷寬隱,誠著運始,效彰邊服。方申爪牙,寄以禁旅;奄至殞喪,惻愴于懷。可贈散騎常侍、車騎將軍,并鼓吹一部。給東園秘器,朝服一具。賻錢二萬,布二百匹,蠟二百斤。謚曰烈?!弊訉殬I(yè)嗣,官至直閣將軍、譙州刺史。

陳吏部尚書姚察曰:張惠紹、馮道根、康絢、昌義之,初起從上,其功則輕。及群盜焚門,而惠紹以力戰(zhàn)顯;合肥、邵陽之逼,而道根、義之功多;浮山之役起,而康絢典其事:互有厥勞,寵進宜矣。先是鎮(zhèn)星守天江而堰興,及退舍而堰決,非徒人事,有天道矣。

梁書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www.dappsexplained.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