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原生家庭之間得拉開適當距離
很多年輕夫妻正是處理不好與各自原生家庭的關系和距離而導致了矛盾,甚至分手。而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能明智地理解,成年子女有自己判斷的能力,也該獨自去處理一些問題,夫妻之間的事情讓他們自己去磨合解決。做父母的最多給些建議,但決定權還是要交給子女,因為他們已經(jīng)是成年人,需要獨立面對生活,而原生家庭的過分干涉只會削弱新生家庭的抗擊打能力和免疫力。
有些原生家庭給新生家庭大量的經(jīng)濟幫助,不但導致新婚夫妻不思進取樂得啃老,而且也成了新婚夫妻矛盾的新起點,誰的父母幫得多,誰的父母幫得少,爭執(zhí)起來就是戰(zhàn)爭。有些原生家庭的父母干涉兒女的婚姻自主權,以親情威脅的方式:“如果你不和這個女的斷,就別認我這個媽”“如果你敢嫁給這個沒出息的小子,就永遠別回來”。有些年輕人覺得伴侶可以再找,父母卻不能改變,所以屈從了父母的威脅,和戀人分手,甚至離婚。父母的出發(fā)點也許是為了愛自己的子女,殊不知這樣絕對化要求的愛是感情綁架,并不是真正的愛。真正的愛是理智而寬容的,是給予充分的自由的,是你接受或者不接受都不改變愛的動機的。如果有一種愛說:“你接受你就是好人,不接受就是混蛋。”那么這樣的愛可能根本不是愛,提出邀約的人毫無疑問是愛自己,他以自己付出的愛能否被接納為條件。而父母愛子女亦然。就算子女在戀愛婚姻上受到些挫折,經(jīng)歷些痛苦,這也是他要親自去嘗試和體會的,也是一個人成長和成熟的代價,父母并不能永遠把子女護在翅膀下,該放飛的時候必須釋然。
而一個新生家庭是社會發(fā)展的新細胞,也是新生命的孕育之所。新生家庭猶如一個小圓,小圓以外才是原生家庭、親戚朋友、工作事業(yè)、興趣愛好等等,換言之,新生家庭本來就是以脫離原生家庭為代價的,如果在新生家庭和原生家庭之間因為種種問題搖擺不定,動不動“我媽說”,那么也就等于是作出了倒退的選擇。
夫妻關系是新生家庭的核心關系,與各自父母的關系是核心關系以外的“其他關系”,每個進入婚姻家庭的個體都要對此有清楚的認識和劃分,否則就可能發(fā)生很多不必要的糾紛。
比如某個新婚妻子的母親總是要求女兒女婿給錢四處旅游,而女婿認為給些生活費或贍養(yǎng)費是當然的,動不動幾千幾萬去旅游不能接受,況且自己還要養(yǎng)活剛出生的孩子,還要供貸款,壓力很大,難以承受。這時妻子卻滿腹狐疑地委屈起來,覺得丈夫是不愛自己了,否則怎么會舍不得給丈母娘錢?其實這完全不是一回事,和夫妻之間的愛不愛無關,而僅僅是處理新生家庭和原生家庭的合理距離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