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大維宣布恢復共和制之后剛過三天,即公元前 27年的 1月 16日,元老院通過決議一致同意授予屋大維“奧古斯都”的稱號。屋大維在《功業(yè)錄》中對此作了以下的記述:為了答謝,我宣告恢復共和,元老院授予我 “奧古斯都 ”的稱號,并給予我以下榮譽:我居所的兩側(cè)門柱以月桂樹裝飾,大門上放置 “公民冠 ”。還有一面黃金盾牌置放于元老院會場內(nèi),盾牌上的銘文可以證明元老院和羅馬人民因為我的英勇、寬容、公正、仁慈而將它贈與我。
從今以后,我的威信雖在萬人之上,但我的權力從未超越過任何一位同僚。
這段內(nèi)容寫得非常平實,既沒有咬文嚼字,也沒有夸大其詞,除了最后一段隱瞞了事實。對屋大維來說,這是最好的寫法。他正在出演一場政治權謀的大型劇,即便是想象力過人的愷撒也會為他養(yǎng)子這精湛的演技贊嘆不已。屋大維接受“奧古斯都”稱號的過程可以用“絕妙”兩字來形容。絕妙之處有三:首先,從屋大維宣布恢復共和,到元老院決議授予封號,之間只隔了3 天。其次,提議給“奧古斯都”稱號的人選。再次,為何是“奧古斯都”而不是其他的稱號。
3 天,足夠元老院議員們?yōu)楣埠突貧w而興奮喜悅,卻來不及去深思這突如其來的宣言的背后隱藏的真正的動機。3 天的時間可謂不長也不短。接下來是提案的人選。之所以用“人選”這個詞,是因為整個過程是按照事先經(jīng)過周密計劃、安排好的劇本來演繹的,稱號的提案人不是偶然出現(xiàn)的。依照慣例,元老院會議每隔9 天舉行一次,那一次不知為何只隔了3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