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始至終,羅斯柴爾德對于西班牙事務都缺乏第一手的認識,這讓他們吃了大虧:在這之前,沒有一個人去過馬德里;直到這年7月,才設了一名全權雇員。這也是1834年8月決定派列昂內爾(由律師阿道夫·克雷米厄陪同)前往馬德里的原因,他們希望他與托雷多進行面對面的協(xié)商,竭力達成一些協(xié)議。英國駐西班牙大使對列昂內爾的談判技巧印象深刻,但是,羅斯柴爾德家族的通信顯示,托雷多說服了列昂內爾,使其相信再次向西班牙提供一筆巨額貸款是避免破產以及出現(xiàn)一個共和黨政府的唯一途徑。這一提議,只有安塞爾姆一個人表示贊同。詹姆斯和內森此時只關心如何拿回提供給托雷多前任的錢。1835年1月,他們不情愿地同意用之前的1 500萬法郎入股阿杜安將要發(fā)行的新一批債券。薩洛蒙后來估計,他們在西班牙合約上損失了160萬法郎。
不過,列昂內爾的談判也獲得了一個成果,這被證明是托雷多作出的一個重要讓步:在列昂內爾停留馬德里期間,阿爾馬登汞礦的合約到期,準備重新簽訂。上文提到,羅斯柴爾德家族已經(jīng)涉足這些礦產的業(yè)務,他們在1834年已經(jīng)開始考慮加強對西班牙汞市場的控制。實際上,列昂內爾已明確表示,希望以汞礦作為已經(jīng)提供給西班牙的1 500萬法郎的抵押品。他此時擊敗了四家其他公司,獲得了新的合約—主要是通過賄賂托雷多和女王,并以高出對手最高報價5%的價格(并不是通過密封投標)確保了合約。第二年,合約以這樣的方式重新簽訂,這對于羅斯柴爾德家族來說獲利頗豐。根據(jù)羅斯柴爾德家族自己的估算,1835年協(xié)議簽訂時,汞礦每年出產1.6萬~1.8萬英擔水銀。按照1835年合約的規(guī)定,他們付給西班牙政府的費用(每英擔54.5比塞塔或2.18英鎊)比之前合約高了很多(37比塞塔);但是他們在倫敦賣出水銀的價格是每英擔76~80比塞塔,賣給墨西哥白銀煉制廠的價格可高達150比塞塔。按照英鎊來計算,汞礦每年的利潤至少為1.3萬英鎊,而且如果礦山產量增加、價格不跌,利潤還有增長的可能。當產量在1838年出現(xiàn)增長時,羅斯柴爾德家族每年從汞礦中的收入增加到了3.2萬英鎊,盡管這個水平的產出被證明是難以持久的。這年,羅斯柴爾德家族凈利潤總額中,超過13%的份額來自礦山收入—至少占倫敦分行利潤的38%(盡管一半的收入要與巴黎分行對分)。到19世紀40年代,詹姆斯希望從阿爾馬登獲得的收入占家族總利潤的20%。
獲取礦山的經(jīng)營權也標志著羅斯柴爾德家族的經(jīng)營策略發(fā)生了重要的轉變。從這個時候起,他們不再以實際上一文不值的紙質證券作為抵押,為西班牙政府發(fā)行債券,而是提供預付期限相對較短的資金,抵消他們經(jīng)營阿爾馬登所需繳納的稅款。后來,類似的預付款所采用的抵押品是來自古巴的銅和煙草。商品因此也成為向動蕩國家提供貸款的最好的一種抵押品。海涅在一首諧趣詩中開玩笑說,門迪薩瓦爾(他在1835年成為財政大臣)典當了一條古董珍珠項鏈“以填補國家財政的赤字”,這些珍珠自然會在“蒂伊爾里……薩洛蒙男爵夫人的脖子上閃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