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縣響應(yīng)朝廷的號召,向社會各界征召了大批勞動人員,把人召到后,派劉邦負(fù)責(zé)押送這些人去咸陽。
其實,這不是什么好事,因為這些人都不是自愿來的,都是被抓來的,有些說不定就像孟姜女丈夫遇到的那種情況一樣,剛拜完堂就被抓走了,所以,他們是很不聽話的,這要到了咸陽,人跑了是要治罪的。
那為什么要劉邦押送呢,他不是有后臺嗎?
因為這是沛縣縣令的決定,這件燙手的活兒還就得劉邦去干不可。
這個縣令對劉邦是很不滿意的,因為劉邦挖了他的墻腳,劉邦娶的老婆他也想娶,只是呂公沒有答應(yīng),而是把呂雉嫁給了劉邦。所以,他這算是公報私仇。當(dāng)然了,給劉邦安排任務(wù)時他會說一些話,比如說我是多么多么的信任你,才把這個任務(wù)交給你的,一定不要讓我失望啊。感覺好像很照顧人,其實他心里面盼著到咸陽的時候就剩劉邦一人,其他人都跑光了他才是高興的。可見,領(lǐng)導(dǎo)是不能得罪的。不過有時候這種不懷好意的決定往往能促成一些大事的發(fā)生。這個決定,成就了一個人和一個新的帝國,同時也毀滅了一個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