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央機關調出后,通過江蘇省委的安排,我到浦西區(qū)日本人開的內外棉十三廠去當學徒工。當時,能在廠里謀個學徒工的位置也很不容易,要拿錢去賄賂“那摩溫”(上海人講的洋涇浜英語Number One,即工頭),同意后還要經過廠里老板的批準。我是由廠里黨的地下支部負責同志想辦法搞到了一個學徒工的牌子才進廠的。
內外棉是個紡紗廠,學徒工就是整天做清潔衛(wèi)生工作,打掃車間,特別是打掃廁所,根本不會讓你學什么技術。說是學徒工三年滿師、三年轉正,在此期間卻一點待遇也沒有。那時的紗廠工人每天都是十二小時工作,早晨五點半鐘就要起床,趕著排隊進廠。工廠五點五十五分拉汽笛,汽笛聲響完了就把大門關上,你再要進去就是遲到。遲到了要記過,如果遲到幾次就要受處罰、扣工資甚至被開除,因此誰也不敢遲到。在十二個小時的工作當中,沒有休息時間,連中午飯也是輪流去吃,人停車不停,上廁所頂多只允許有幾分鐘的時間。我?guī)┫滩撕兔罪埛旁陲埡欣?,就是這一整天的飯菜。這種生活,我雖然早有精神準備,看到工人姐妹大家都這樣,也就不感覺苦,但覺得特別累。女工們除了拼命地干活外,經常要被工頭呼來喝去,甚至打罵。工頭們對于年輕的女工,有時還要說些不三不四的下流話,甚至動手動腳地調戲侮辱,姐妹們也只得忍受。這一切,都使我親身體驗到工人群眾受資本家和工頭們剝削壓迫的苦難生活。在這段日子里,有時賀昌從外省巡視工作回到上海來,我倆還可以在旅館里相會。6月下旬我發(fā)現自己又懷孕了。
那年五一國際勞動節(jié),地下黨組織散發(fā)傳單,我也參加了。我散發(fā)完傳單后,只在飯籃子里留下最后的一張,打算自己留下學習和宣傳之用,不料卻被巡捕檢查發(fā)現了。他盤問我:“這是什么?”我毫不驚慌,不動聲色地回答說:“是從地上撿來的?!庇謫栁遥骸澳銚靵碜鍪裁??”我說我是紗廠里的女工,機器上的梭子常帶有棉花飛出沾在身上、頭發(fā)上,我看這張紙很干凈,撿來打算包梳子用的。他當然不信,就把我抓進了巡捕房。內外棉十三廠在上海由英美等國共管的公共租界里,巡捕房實行禮拜天休息日制度,那天是禮拜六,直到禮拜一才把我送上公共租界的法庭審訊。那時的租界法庭號稱“文明法庭”,有義務辯護律師輪流值班制度。我看到那天牌子上掛的義務律師的名字是江一平,他是上海大亨虞洽卿的女婿,在上海律師界中很有名氣。法官問我多大年紀,干什么的。我說是紗廠的學徒工,十七歲(我雖已二十多歲了,但因為長得矮小,說十七歲人家也看不出來)。又問我:“你識字嗎?”我說我剛從鄉(xiāng)下來進廠做工,不識字。法官又非常嚴厲地斥問我:“這傳單是哪里來的?你知不知道散發(fā)傳單是犯罪的!是擾亂社會治安罪!發(fā)動工人罷工是共產黨搞的,你聽了什么人指使?你老實講,我們可以從輕發(fā)落!”我抬起頭,以茫然不懂的眼光,說話聲音很小,土頭土腦,慢吞吞地回答說:“法官老爺,我聽不懂老爺的話,什么黨呀?我是剛從鄉(xiāng)下來的,什么都不知道,這紙上寫的是什么呀?我只覺得這張紙頭蠻干凈的,打算撿了去包梳子用……”因為我裝得挺像的,江一平律師在一旁就為我辯護說:“被告未滿法定十八歲的年齡,又念其文盲無知,不夠判刑的罪,再關押也沒什么意思,請庭上寬大,當庭申斥訓誡她幾句就予以釋放吧!”法官聽律師這么一說,又看我真像個什么也不懂、剛進廠做工的鄉(xiāng)下人,也就同意將我當庭開釋了。
放回來后,我立即向地下區(qū)委的領導匯報了被捕前后的經過。同志們說:“這一次不但是你沉著鎮(zhèn)定,在法庭上應付審訊的口供講得好、裝得像,又正遇上有名的江一平律師為你作義務辯護,真是有驚無險。你好運氣呀!”其實是因為我已經有了當地下交通員的經驗,才能遇事不慌,機警應變。
這次散發(fā)傳單的示威活動,是由中央委員兼江蘇省委書記羅邁(李維漢)同志直接領導的。我雖然被釋放回廠,但終究是被巡捕房抓進去過的人,再繼續(xù)在內外棉十三廠活動就會引人注意,不大方便。區(qū)委就把我的情況向江蘇省委作了匯報。省委研究后,就決定把我從浦西調到浦東,進了恒豐紗廠當學徒工。這次是有個叫劉阿秀的女工請病假回鄉(xiāng)下去了,讓我去做她的替工。當然地下黨也要向工頭送錢送禮,買通工頭后,才能讓我以劉阿秀的名字冒名頂替進廠。當時,白區(qū)黨領導的工人運動因為受“左”的錯誤思想指導,不懂得在敵強我弱的形勢下要“隱蔽精干,長期埋伏,等待時機”的斗爭策略,總是喜歡搞一些表面上轟轟烈烈的形式主義的活動,如游行示威、散發(fā)傳單和罷工活動,很容易暴露自己的力量而蒙受損失。
我進恒豐紗廠不久,為紀念“七一”黨的生日,浦東區(qū)委又下令要搞散發(fā)傳單,并號召要響應全市紗廠、絲廠工人的總同盟大罷工,哪怕能組織罷半天的工也是好的。恒豐紗廠的地下黨、團支部一共只有三個黨員、五個團員,我們就召開黨團員會議,討論如何執(zhí)行區(qū)委的命令。最后決定,“七一”前夕在廠里散發(fā)傳單,宣傳黨的宣言,聲援紗廠絲廠總同盟大罷工,支持他們提出的要求和條件。具體的做法是:有一位黨員是在工廠食堂里當采購負責買菜的,每天都比燒飯的工人更早進廠,就讓他趁天色還黑時,把傳單藏在采購蔬菜的三輪車里帶進廚房;有一個團員是電工,就讓他在天色未明前把電線剪斷;其他幾位同志就趁著停電混亂的黑暗之中,從廚房里拿了傳單,跑到廠里最高樓層的曬臺上,從四個方向把傳單散發(fā)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