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家認為,生兒育女對人的能力有負面影響,他們總結說:“由于婦女在某些時期不工作,她們積累的工作經驗比較少。而且在不工作的這段時期,其人力資本由于缺乏維護而貶了值,這就叫做萎縮。”實際上,女人帶孩子時,唯一萎縮的是她們的收入和閑暇。
母親的工作受到貶低,實際上這種情形無所不在。照看子女有時不僅得不到獎勵,還會受到懲罰。下面的經歷說明了這一點:
· 喬安娜·厄普頓是位單身母親,在馬薩諸塞州的一家商店做經理,她起訴公司,說公司因她拒絕加班到晚上9點或10點,外加周六全天而炒她魷魚。厄普頓原來的工作時間是從早上8點15分到下午5點半,如果再加班便無法照看兒子,甚至沒時間見到他。但她敗訴了。馬薩諸塞州高級法院規(guī)定,依據州合同法,雇主可以“有理由或完全無理由地”辭退恣意行事的雇員,除非違反“明文規(guī)定的”公共政策。而馬薩諸塞州又沒有涉及父母負有照看子女責任的公共政策。
· 一位得克薩斯州的女士放棄了一份干了15年的銀行工作,照看兩個孩子。她丈夫工作時間極長,很多時間又花在路上。她知道,只有放棄自己這份累人的工作,才能有時間讓孩子得到父母的關愛照顧。20年來,她一直在家做兼職咨詢,好多年只有一點或根本沒有收入。最近,社會保障部要她填表計算自己的退休收入—花在孩子身上的那些年月只能算零。社會保障部認為,她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因為是親生母親,在政府每月發(fā)放的退休工資中,有幾百美元津貼還要被扣除。
· 馬里蘭有位母親,她兒子從幼兒園起就是個問題兒童。高中時幾次輟學,最后由于被發(fā)現書包里有槍而遭開除。前夫要求獲得監(jiān)護權,而她要做的是給孩子更多的扶助,包括付1萬美元讓他上一家特殊的私立學校。為把更多時間留給家庭,她辭掉了一份全職工作。在新學校,孩子在學業(yè)和品行上都有極大進步。案子開庭時,父親沒得到監(jiān)護權,盡管他有經濟能力,法官也沒有要求他支付一半用于孩子改過自新的費用,包括治療和輔導的費用。在法官看來,沒有全職工作的母親是奢侈的,“會遭到社會的排斥”。這樣,母親因想更盡職一些而受到懲罰,那個孩子則不得不離開那所唯一使他初獲成就感的學校。
這些事例說明,美國這個社會在自己跟自己作對。美國的商業(yè)政策、政府和法律都沒有體現美國人宣揚的價值。那些承擔養(yǎng)育之責的人普遍都受到懲罰,沒人鼓勵她們去肩負大家公認的至關重要的工作。我們對家庭的價值喋喋不休,卻無視建設家庭所需付出的勞動。這種自相矛盾在我們的社會中隨處可見。
首先,固定的工作場所使很多女性一有孩子就被迫減少—即使不放棄—她們的工作。結果收入銳減,這造成母親們與未生育女性間的收入差距超過了男女間的收入差距。這些損失的收入相當于一筆巨額的“媽媽稅”,對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美國女性來說,它價值100多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