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jié) 留學國外的中國公民,能否在其留學國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
法律焦點
留學國外的中國公民,能否在其留學國家辦理登記結婚手續(xù),在法律上主要涉及結婚登記機關的主體范圍。
現(xiàn)實案例
1983年8月9日出生的張東坡(化名),與1984年9月6日出生的夏琳(化名),都是在英國留學的海外學子。在英國留學的6年中,他們相遇、相知、相愛。如今,已經(jīng)相戀3年的他們,希望能盡快登記結婚,過上幸福甜蜜的婚姻生活。遺憾的是,兩個人同時回國的次數(shù)很少,而且總是趕在法定假期,很難在國內(nèi)進行結婚登記。
那么,張東坡和夏琳能否在英國辦理登記結婚的手續(xù)呢?
法律建議
張東坡和夏琳可以在中國駐英國使(領)館進行結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