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強國夢——毛澤東、鄧小平的追求與遺愿(2)

中國憑什么勝出 作者:丁建中


欲速不達

蘇聯社會主義的實踐為中國提供了借鑒。毛澤東試圖效仿并超越蘇聯社會主義模式,用更快的速度、更高的成效實踐馬克思關于共產主義的設想。

蘇聯社會主義的實質是國家物本主義。所謂國家物本主義,通俗點講,國家是唯一的最大的資本家。它采取與私人物本主義完全不同的形式完成資本的原始積累和充分積累,以便為將來的人本文明創(chuàng)造條件。

西方社會以外的東方社會在擺脫地本文明或地本制度(也即封建制度)的束縛后,走上了不同于西方社會的另一種資本原始積累的道路。這是為什么呢?正如拙著《人本社會論》第三章所述:

“落后的東方社會在既沒有足夠的外部市場,又沒有足夠的國內市場的情況下,單靠私人資本的緩慢積累是永遠無法趕上已經完成了原始積累的西方資本的;要想在落后的農耕社會基礎上培育出強大的工業(yè)資本,就必須進一步掠奪國內農民,同時確保農業(yè)剩余不被傳統(tǒng)的貴族地主、民間地主所消耗;而要做到這些,就必須依靠國家的力量鏟除傳統(tǒng)的剝削階級,將農業(yè)剩余完全用于工業(yè)積累。單純公有制基礎上的強有力的蘇聯國家,就是這樣充當了工業(yè)資本積累的組織者和責任人?!?/p>

我們簡要考察一下新中國建立后幾個階段的變遷,上述的脈絡清晰可見。

新中國成立初期的第一個大動作,是在農村完成土地改革,就是將從地主手上奪來的土地,分配給農民,賦予農民家庭或個人對土地的私有權。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澤東發(fā)布命令,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此法的總則說:

“廢除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農村生產力,發(fā)展農業(yè)生產,為新中國的工業(yè)化開辟道路?!?/p>

將土地分給無地或少地的農民,是中國共產黨履行對全中國人民的鄭重承諾?!按蛲梁?,分田地”,使共產黨獲得了億萬農民的支持,新中國成立后很短的時間(解放區(qū)在新中國成立前就搞了土改),實現了耕者有其田的局面。但在土改(分田給農民)還沒有全面完成的情況下,農業(yè)集體化的運動就已開始了。

農業(yè)集體化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從1949年10月至1953年(3年3個月),以辦互助組為主,同時試辦初級形式的農業(yè)合作社(初級社)。到1952年底,全國農業(yè)互助組發(fā)展到830余萬個,參加的農戶達到全國總農戶的40%。其中,各地還試辦了農業(yè)初級社3600余個。(在互助組,農戶對土地、生產資料的私有權利仍完好無損,在初級社,農民不再分散勞動,而是集體共耕,土地入股分紅,耕畜與其他大型農具也有償使用,農戶的產權仍是獨立的)。第二階段從1954年至1955年上半年(1年半),初級社在全國普遍建立和發(fā)展。到1955年7月,全國比較穩(wěn)固的初級社達65萬個。第三階段從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底(1年半),初級社向高級社迅猛過渡(在高級社,農民土地、耕畜及大型農具轉歸集體所有,土地分紅、耕畜及大型農具使用報酬被取消)。到1956年底,參加到初級社的農戶占總農戶的963%,參加高級社的達總農戶數的87%。可見,農業(yè)從土地私有的農戶單干,到土地集體公有公營,時間跨度只是7年。這種快速變化、冒進曾引起基層群眾和上層有關領導的不滿和抵制。時任農村工作部部長的鄧子恢,主張從“小農經濟的現狀出發(fā)”,穩(wěn)步推進集體化,但被毛澤東斥之為“右傾機會主義”。

毛澤東在農業(yè)快速變更所有制結構的同時,也在城市加快了對私營工商業(yè)的改造。工農業(yè)生產指標不斷加碼、冒進,引起了劉少奇、周恩來等中央領導人的警覺,他們試圖加以糾正,從1956年開始了反冒進的努力。

從1956年到1958年,中央領導上層出現了頗為奇特的冒進、反冒進、反“反冒進”的復雜局面。當然,毛澤東的主張很快占了上風,以致很快明確了“鼓足干勁,力爭上游,多快好省建設社會主義”的總路線。同時冒進被名正言順地稱為“大躍進”。高級社被迅速升格為“人民公社”?!翱偮肪€”、“大躍進”、“人民公社”并稱為“三面紅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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