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9.一樁烏龍案(1)

在神木,做個幸福的中國人 作者:朱文軼


2010年5月28日,在陜西省榆林市中院的一個法庭里,一名叫張繼峰的神木法官成為最倒霉的原告。他向自己曾經(jīng)的合伙人索要拖欠兩年、一筆數(shù)目不小的煤礦分紅。

他本來差點就贏了這場官司。一審判決里,被指定審理此案的橫山縣法院依據(jù)《合同法》認定,被告拿不出原告退股的證據(jù),原告在2007年煤礦擴股為5000萬元后仍占10%的股份,應得到2007、2008兩年共1100萬元的分紅款。而5月28日的這次二審,顯然超出了純粹的法律框架,榆林中院的法官們?nèi)P推翻了一審的證據(jù)和結(jié)論。還有更嚴厲的懲罰等著這位倒霉的法官原告。

干部入股煤礦本就是個經(jīng)不起翻的陳年舊賬。從2005年煤炭啟動了史無前例的牛市行情以來,“入股”一事就屢禁不止。干部以各種形式參與到民間煤炭利益的分割中,很多人以“隱性合伙人”入股其中,一些干部則直接拿的干股。他們沉默隱匿于大大小小的礦產(chǎn)中,構(gòu)成了煤炭史的隱秘過去,這里面的絕大部分事情根本就無跡可尋。

2005年下半年為了遏制官煤愈演愈烈的趨勢,中央第一次從國家層面明令禁止公務員入股企業(yè)。光這一年,就有1022件國家機關(guān)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yè)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案先后被清理,315名干部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被移送司法機關(guān)。和“官煤勾結(jié)”的斗爭此后從來沒有停止過:2005年年底至今,全國共有5357位干部向各級清理糾正機構(gòu)主動進行了煤礦投資入股申報,其中國家機關(guān)工作人員4023人,國有企業(yè)負責人1334人,申報登記投資入股金額近10億元。這些當然只是冰山一角。它們中的一大部分是在一系列大礦難后的問責行為中拔出的蘿卜帶出的“泥”。小的傷亡能捂都被捂過去了,只要沒有嚴重事故,財富就是最好的消災符。多年后,很多干部都已經(jīng)成功地套現(xiàn)脫身。在干部和礦主中間也常常會發(fā)生齟齬的事情,不過,大多悄悄地私下了結(jié)了。張繼峰可能是絕無僅有地把這樣一件難以啟齒的事情公然拿上臺面的人。

“他當時一定是昏了頭了。”張繼峰的一名同事說。這擺明就是引火燒身。

46歲的張繼峰說起來是個令人心酸的小人物。他在被調(diào)往縣法院任監(jiān)察室副主任前,一直在神木縣沙峁鎮(zhèn)法庭工作。這個不起眼的小鎮(zhèn)在神木縣城以南40公里,由于煤礦資源缺乏,沒有沾到過資源的光,是富縣里的窮鄉(xiāng)。身為沙峁鎮(zhèn)法庭的庭長,張繼峰接觸到經(jīng)濟糾紛的機會就很少,堆積在他面前的案子大多是些家長里短的民事小案。即使他想從中動點心思、撈點油水,也難以實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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