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忠良說,有的領導認為立法是人大的事,執(zhí)法是職能部門的事,宣傳法律是司法局的事,與他們無關。
秦朝偉勸大家不要灰心喪氣,有洪主任在,就沒有解決不了的事。
眾人露出懷疑的目光。
都什么時候了,還吹牛?如果洪主任有辦法,剛才怎么不使出來?
懷疑有理。
洪凱歌明白眾人的心事,在問題沒有得到解決之前最好不要說絕對話,否則就是吹牛。至于為何在三個釘子戶面前表現“無能”,這是因為問題的根源不在釘子戶,在領導。解決了領導的問題,釘子戶的問題迎刃而解。
不是興發(fā)一家是這樣,洪凱歌他們在南江市也碰到過類似的情況。在南江時,洪凱歌想聽聽南江分管市長是什么意見,南江市委常委、城建委主任大發(fā)脾氣,說他在,還請什么副市長來。言下之意他是管副市長的。
市人大分管副主任私下里對洪凱歌說:“這個城建委主任專橫、霸道,聽不進任何人的意見?!?
洪凱歌說:“不管,你們去請?!?
分管副市長來了。
座談會接著開。
南江市城建委副主任介紹了全市貫徹落實房管執(zhí)法的情況和自查情況,南江市委常委、城建委主任作了補充,南江市分管副市長說了一些題外話,稱自己是一個不稱職的分管副市長,因為城建委主任是常委,他不便問也就很少過問城建工作,還不敢過多過問。如果說城建執(zhí)法有成績的話,那是常委主任的功勞,如果存在什么問題,那就是他這個副市長的責任……沒等分管副市長把話講完,城建委主任就沒好氣地說:“你的話我聽了很別扭,不要那么陰陽怪氣的。好吧,你是個大圣人,城建執(zhí)法工作的功勞都是你的,出現的問題都是我的,我有擺脫不了的責任。”
會場被城建委主任這么一鬧,分管副市長再也不說話了。
會場鴉雀無聲。
洪凱歌看到這個狀況,連忙安排檢查組其他同志發(fā)言。
會議進行到最后,輪到洪凱歌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