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怪,魯迅遷入西三條胡同新家(今魯迅故居)后,于1924年6月11日”往八道灣宅取書及什器“時,遭到周作人及信子的辱罵和毆打。魯迅忍無可忍,責之為小人、盜賊。這”二弟“的真實目的還不就為了盡量霸占兄長的器具文物?一句話,都是為了錢。事后魯迅曾對許廣平分析說:“周作人的這樣做,是經(jīng)過考慮的。他曾和信子吵過,信子一裝死他就屈服了。他曾經(jīng)說:‘要天天創(chuàng)造新生活,則只好權其輕重,犧牲長兄的友好,換取家庭安靜。’……”周作人“考慮”的首先是“新生活”必需大量錢財,權其輕重則不過是“錢”的輕重。
第二回是本文所要考證的。關于周作人的附逆,他在《知堂回想錄》等處再為自己辯解。例如,戰(zhàn)火初起時朋友們勸他隨眾教授南下,他不肯走,說:“我因家庭關系,實在無法擺脫(有母親、魯迅的故妻另住別處,兄弟的故妻……及三個孩子均在京,我自己一家大小四人,我女兒和她的兩個小孩,以上均住我處)我只能苦住下去。”不走也不會充當漢奸吧,只不過必然要“苦”一點。他當時在致陶亢德的信中說:“弟以系累甚重,家中共有九人,雖然愚夫婦及小兒共只三人,未能離去北平,現(xiàn)在以北京大學教授資格蟄居而已,別無一事也?!庇终f:“有同事將南行,曾囑其向王(世杰)教長、蔣(夢麟)校長代為同人致一言,請勿視留北諸人為李陵,卻當做蘇武看為宜。此意亦可以奉告別位關心我們的人。至于有人如何懷疑或誤解殊不能知,亦無從一一解釋也?!笨梢姶藭r尚有堅守民族氣節(jié)、以“蘇武留胡節(jié)不辱”為榜樣的想法。熟讀經(jīng)史的周作人當然知道大漢奸洪承疇等鼠輩的千古罵名。再說,東洋指揮刀并沒有架在他脖子上威脅呀,他自己回顧:“關于督辦事,既非脅迫,亦非自動(后來確有費力氣自己運動的人),當然由日方發(fā)動,經(jīng)過考慮就答應了?!?
請注意在這里周作人承認“經(jīng)過考慮”,可見他是權衡過名譽地位、掂量過利弊得失,才下定決心“答應”賣國投敵效鷹犬之勞的。他反復“考慮”的究竟是什么呢?究竟是何等致命的因素,比東洋指揮刀更厲害的因素,使得周作人泯昧良知就任偽職“督辦”的呢?
后人不必揣測。還是周作人自己在《知堂回想錄》中揭開了這個老底。他一語道破了“考慮”的根本原因:
該職特任官俸,初任一千二,晉一級加四百圓,至二千圓為止。
必須說明,舊時代行政官員分四等:特任、簡任、薦任、委任。日本侵略者給周作人定的身價不算低,一上臺就是頭等達官,月俸1200圓,是他原有薪金的兩倍(合2009年人民幣36萬元)。而且還有顯赫的前途等著他:晉級可以一直加到月俸2000圓(合2009年人民幣6萬元)。如此在和平時期他做夢也得不到的橫財,今日明晃晃地擺在他眼前了。
這才是致命的誘惑,比東洋指揮刀更厲害的誘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