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5.《新青年》同人為何不要稿費(1)

魯迅時代何以為生 作者:陳明遠


魯迅從1918年在《新青年》雜志上發(fā)表《狂人日記》和《隨感錄》以后,成為新文學運動的闖將。但是,當時《新青年》雜志是不計稿酬的。

1916年陳獨秀主編《新青年》月刊時曾宣布:“來稿無論或撰或譯,一經選登,奉酬現(xiàn)金。每千字(譯文)二圓至(撰文)五圓?!?合1995年人民幣100-250元,2009年200-500元)。起初《新青年》發(fā)行量只有一千份;第二年發(fā)表胡適《文學改良芻議》和陳獨秀《文學革命論》后,銷路直線升到上萬份,不斷再版,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豐收。但是,到1918年《新青年》登載了如下啟事:

本志自第四卷第一號起,投稿簡章業(yè)已取消,所有撰譯,悉由編輯部同人共同擔任,不另購稿。其前此寄稿尚未尋載者,可否惠贈本志?尚希投稿諸君,賜函聲明,恕不一一奉詢,此后有以大作見賜者,概不酬。

魯迅應錢玄同之約投稿于《新青年》,恰在此時。我查遍《魯迅日記》和有關史料,確實不見《狂人日記》、《隨感錄》等作品的稿酬記載。

五四時期北京大學校長蔡元培先生回憶:

自陳獨秀君來任學長,胡適之、劉半農、周豫才(魯迅)、周啟明(周作人)諸君來任教員,而文學革命、思想自由的風氣,遂大流行。

(引自《我在教育界的經驗》)

可見《新青年》編輯部跟北京大學文科(后來的文學院、國文系)基本上是一套班子的人馬。為什么《新青年》竟然提出取消稿酬呢?有兩個緣故:一方面,他們決心發(fā)起新文學運動,為社會盡義務;另一方面,他們都已經得到豐厚的經濟生活保障。根據《1919年1月份北大教職員薪金底冊》所載:陳獨秀任北大文科的“學長”月薪300銀圓(大約合1995年人民幣1萬元、2009年2萬元),李大釗任圖書館主任月薪120銀圓?!麄儤嫵闪宋逅臅r代我國第一批新型的“中產知識階層”。魯迅在《二心集·序言》里也自認如此。就是這種一不依附于“官”、二不依附于“商”的經濟自由狀況,成為他們言論自由的后盾。自己有了足夠的薪水錢,才能擺脫財神的束縛;自己有了足夠的發(fā)表權,才能超越權勢的羈絆。

魯迅當時在中華民國教育部擔任公務員,月薪300銀圓,與陳獨秀相等,所以他也甘心情愿為《新青年》義務寫稿,不計報酬。何止如此!仔細數(shù)來,從1918年直到1922年,也即魯迅創(chuàng)作《吶喊》、《墳》、《熱風》中大部分作品的那幾年《魯迅日記》中,都不見一次稿費的記載。

另有資料表明:20世紀20年代初,陳獨秀(北京大學文科學長)月收入共400銀圓,胡適(文科教授兼任哲學研究室主任)月收入300銀圓,李大釗(北大圖書館主任兼任政治系教授)月收入300銀圓,錢玄同、劉半農等人,月收入都在200-300銀圓,周作人任北大教授兼國史編纂處主任,月薪240銀圓。又,20年代初,郁達夫在北京擔任經濟學講師,月薪117銀圓,這就是低的了,怪不得他牢騷滿腹。同一時期,林紓在北京正志學校任教,月薪500銀圓,比陳獨秀、胡適之還要多出100-200銀圓。后來學者們的待遇又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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