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比較經濟組織:對離散組織結構選擇的分析(1)

交易成本經濟學 作者:(美)奧利佛·威廉姆森


第6章

比較經濟組織:對離散組織結構選擇的分析奧利佛·威廉姆森(OliverE Williamson)

加利福尼亞大學伯克利分校

本文綜合運用制度經濟學、契約法和組織理論,識別并詳細闡述了三種一般的經濟組織形式 市場、混合制、層級制的關鍵區(qū)別。分析表明:三種組織形式的區(qū)別在于不同的協(xié)調、控制機制及不同的適應變化的能力。而且,不同類型的契約法支持和規(guī)定了不同的組織形式。隨著交易特性的變化,組織形式的成本收益的選擇會隨之而變化。本文融合了制度經濟學中此前一直彼此分離的兩個領域 制度環(huán)境和治理機制 其途徑在于將制度環(huán)境視為一系列參數(shù)的有機結合,這些參數(shù)的變化導致治理比較成本的變動。前提是產權、契約法、聲譽效應和不確定性的變動是可以觀測的。

雖然微觀經濟組織非常復雜,長期以來難以對其進行系統(tǒng)分析,但隨著新的研究范式的出現(xiàn),隨著人們日益意識到制度對于經濟業(yè)績的重要性,隨著以前的研究范式的局限性逐漸地顯露出來,這種情況如今已經發(fā)生了改變 信息經濟學、博弈論、代理理論、人口生態(tài)學取得了長足的發(fā)展。

本文抓住使交易成本最小化這一特征,以比較制度的觀點來研究經濟組織。比較經濟組織理論從不孤立地考察組織形式,而是常常與比較選擇聯(lián)系起來。交易成本經濟學將分析的重點放在交易成本的比較上 廣義上看,即 經濟系統(tǒng)的運行成本 (Arrow,1969:48)。

本文的目的是拓展和提煉交易成本經濟學所使用的研究工具,以便對一些主要的批評意見做出回應。對交易成本經濟學領域以前的工作有四種中肯的批評意見。第一種批評意見是新制度經濟學研究日志的兩個層面 制度環(huán)境和治理機制 以相分離的方式各自發(fā)展。前者通過對歷史的研究來進行詳細的表述,強調博弈中的制度規(guī)則:習俗、法律和政治(North,1986)。后者則是更為微觀的分析,集中強調對于各種可選擇的治理形式的有效性(市場、混合制、層級制)進行比較 以使交易成本最小化。交易成本經濟學是否能夠克服這兩種研究層面分離的問題呢?第二種對于交易成本經濟學的批評意見是:交易成本經濟學只分析了極端的組織形式 市場和層級制 而忽視了中間形式或者說是混合形式。交易成本經濟學通過對長期契約的處理對這種反對意見進行了回應。在這種長期契約中,各種特定的治理特征(抵押品、仲裁、無論提貨與否均需付款條款(take or pay)、捆綁銷售、互惠貿易、管制等)維系了這種雙邊的依賴條件。但是標識各種可供選擇的治理模式的抽象特征依然比較模糊。這些主要的特征是什么?這些特征在不同的治理形式下有什么不同?這引發(fā)了第三種批評意見。為了使交易成本經濟學更易于操作,相較于抽象的治理的概念,交易成本經濟學對于抽象的交易概念給予了非對稱地關注。其實兩者都需要維度化。最后還有一個交易成本經濟學本身固有的問題:交易成本經濟學聲稱有著廣泛的適用范圍,但它幾乎完全是在西方資本主義經濟下發(fā)展起來的(HamiltonandBiggart,1988),將西方、非西方資本主義及非資本主義經濟一視同仁,這可行嗎?本文試圖將組織問題當做一個離散結構分析(discretestructuralanalysis),來回應上述反對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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