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市公司老板當中,有幾個老板會被冠上“封面”的稱號,比方說姓蔡的老板,被稱為“蔡封面”。因為拍賣目錄印出來的時候,最珍貴、最了不起,或是這場展覽中估價最高的作品,往往被印在封面上。這雖然是一個宣傳手法,但大家就吃這一套,就像要用愛馬仕( Hermes ),就要拎鋒頭最勁的鉑金包。封面一定最引人矚目,所以很多出入拍賣場的有錢人,他們不問喜惡,最高原則就是買到封面上那件藝術品,稱霸全場。這種事做了兩三回,就會得到“封面”的稱號,拍賣公司當然是張開雙臂歡迎這樣子的大買家。
有些人霸王型買家的氣勢更驚人,當他看中一件作品時,出價的牌子一旦舉起就不再放下。他不跟你玩那種一口一口出價的游戲,他的牌子一直舉著,其他競爭者不管怎么出,他永遠出價比你高,沒在怕的。碰到這種對手當然就不用跟他比了,只是我實在好奇,如果有兩個這樣的霸王撞上了,兩人都死不放下牌子,是不是可以僵持幾個小時?會不會把十萬元的畫拱到十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