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申報》發(fā)社論:《論殺革命黨》

辛亥往事 作者:李剛


1907年2月28日《申報》發(fā)出社論《論殺革命黨》:“夫革命黨者有革命黨之資格者也。欲推倒現(xiàn)在之政府,則宜先有組織未來之政府之能力;欲除去社會之蟊賊,則宜先有增進社會幸福之計劃。若僅持其破壞之主義,而無建設(shè)之手段,則徒擾亂全國之平和,妨礙民生之治安而已。”“今之革命黨,吾見之矣。茶店酒樓之上、大庭廣眾之間,而囂囂然曰,吾秘密黨員也,吾持流血主義者也。……揣若輩之意,不過以為‘革命’二字乃時下所崇,將借是以為美麗之徽號、時髦之頭銜耳?!币恍┕倮粢圆稓⒏锩h人為“升官發(fā)財之捷徑”,故而“以熱心官場之人,而亦視為革命黨矣;……以沉溺花柳之人,而亦視為革命黨矣”。作者感嘆,如此情況,“真吾國革命黨之特色,亦全世界革命黨之污歷史也。”清末暴虐官吏的這種亂作為,反倒為革命黨起了輿論宣傳作用,也使得辛亥革命期間革命勢力更加魚龍混雜,老百姓不能辨識,甚至不少社會渣滓、流氓地痞、黑惡勢力搖身一變成為所謂的革命軍,乃至地方長官。

《論革命恐慌之結(jié)果》

1907年8月6日《申報》發(fā)文《論革命恐慌之結(jié)果》,再為清政府出謀劃策:“當(dāng)有以立大信與天下,推赤心于國民,宣布實行立憲之詔書,消除滿漢不平之界限,則革命之禍自消,徒事恐慌無益也?!锩?,屏絕恐慌之禍,非實行立憲,其道無由”。

《東方雜志》呼吁停止革命

《東方雜志》1907年第6期曾發(fā)文《息爭篇》,呼吁停止革命:“雖然政府處置黨人固失其策矣,而黨人之不審時勢,醉心法亂,盲進仿效,又烏能辭其咎也?!?/p>

《時報》報料:徐錫麟案的另一種影響

1907年7月17日《時報》“京師通信”頭條:“自徐錫麟事起,江督端午帥(端方)有一長電致鐵尚書(鐵良),其大旨云:吾等自此以后無安枕之一日,不如放開手段,力圖改良,以期有益于天下云?!?

《時報》《大公報》《中外日報》:肅親王畢竟是不錯的

1907年7月22日《時報》發(fā)《京師來信》一文:“皖撫(安徽巡撫恩銘)被戕之報達軍機處后,政府中人驚愕不置,遂會議曰:‘宜處徐黨以嚴(yán)刑,夷其九族,以戒后之為逆者?!C邸聞之,獨不謂然。曰:‘夷滅九族,非文明之法制,而酷刑尤傷寬仁之德。彼革命排滿之徒已獲鼎鑊,不畏一死,酷刑重罰已難禁其逆謀。何若將該逆正法外,其親眷戚屬均無連累,以示朝廷德澤之厚?!姍C不允。肅邸即告醇邸并洵貝子以此意,得其贊成。三人聯(lián)袂赴軍機處,再言夷滅九族之非計。慶邸、陸中堂等聞言,始允其議。乃電江督從寬懲辦。”

1907年8月9日《中外日報》發(fā)文報道:“近來北京各王大臣議論防備革命黨之事,其最占多數(shù)者,皆云革命排滿之風(fēng)潮,非可專侍武力壓制,當(dāng)實行改良政治及立憲政體,藉以除去此等風(fēng)潮,始不失為良法,而肅親王尤最持進步之意見。彼常勸政府以后凡有疑為革命黨者,概宜從寬辦理;對提倡革命主義之人,則宜鑒于國家之大勢,避偏頗于種族之爭,與之共圖政治之改良云?!?/p>

1907年8月15日《大公報》對此也有報道: “某日政府以近日革命風(fēng)潮劇烈,商于民政部堂官(肅親王),請其設(shè)法辦理。惟該堂等持議略謂革命黨不過憤中國政治之腐敗,故出此激烈舉動。政府若能將政治切實整頓,則匪黨自然漸漸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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