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哲學的價值(2)

領導干部人文讀本 作者:高敬


 

哲學可以告訴我們種種出人意表的可能。除此之外,由于它所“冥想”的對象的偉大,又因為“哲學冥想”可以使我們由個人狹窄的目標中獲得解放,因此哲學還有下面這種價值——也許就是它的主要價值。一個人的本能生活常常只局限于個人的興趣范圍內,或者至多再加上家庭和親友;除非外在世界對他“本能愿望”的滿足有所幫助或妨礙,他將不會考慮到外在世界的問題。這種生活狂熱是易受限制的;相對之下,哲學化的生活則是平靜而自由的。

本能興趣中的個人世界范圍很小,它存在于一個偉大而有力的世界之中,這偉大而有力的世界遲早必將摧毀我們的個人世界。因此,除非我們能將自己的興趣擴大而包容整個外在世界,否則我們將像個困守城堡的士兵,知道自己在強敵圍攻之下無法脫逃,而面臨著無法避免的死亡或投降。這種生活終日都將處于強烈欲望與薄弱意志的衡突中,永遠無法安寧。因此,我們要想使自己的生活變得偉大而自由,我們必須先使自己由這束縛與沖突中解脫出來。

“哲學冥想”是獲得這種解脫的方法之一?!罢軐W冥想”是不偏不倚地觀察整個世界,而不是將世界劃分為相對立的兩個陣營——善與惡、友與敵、和平與仇恨。純粹的“哲學冥想”并不是要證明宇宙其他部分與人類是相似的。任何一種知識的獲得都是“自我”(self)的一種擴大,但是我們不能直接將這種“擴大”作為我們追求知識的目標,而以“知識”作為尋求“自我擴大”的手段。也就是說,“自我的擴大”只有在求知欲單獨在作用的時候才可以獲得;在進行研究時,我們不能預期研究對象“應該”具有某種“特性”,我們只能使“自我”適應我們在對象中所找到的特性。這時候,我們便得到了“自我的擴大”。反之,如果我們在進行研究之前先抱有一種想法,認為“自我”和“世界”非常相像,因此在研究中只想證明:我們由“自我”中即可得到對“世界”的認識;在這種研究中我們永遠無法得到“自我的擴大”。這種錯誤的看法是“自我主張”(self–assertion)的一種形式。正和其他“自我主張”一樣,它也妨礙了它自己所追求的“自我的成長”。同時,“自我主張”在哲學中也和在別處一樣,是視這世界為達成其本身目標的手段,因此,它使得這世界顯得遠不如“自我”重要,在這種情形下,“自我”限制了它本身所追求的目標的偉大。相反的,當我們冥想時,我們的心靈由于進行冥想,可以在這無限的宇宙中獲得一席地位。

因此,人類靈魂的偉大并不來自那種將宇宙與人類相比的哲學。

知識是“自我”與“非自我”(not–self)相結合的一種形式,它也和一切的“結合”一樣,會被一種專斷所傷害;因此,如果我們想迫使宇宙符合我們所想象的模樣,這企圖便傷害了“自我”與“非自我”的結合。有一種普遍的哲學趨勢傾向于這種錯誤看法,他們認為:人類是萬物的尺度;真理是人為的;時間、空間和“一般概念的世界”(world of universals)都是心靈的屬性;至于任何非心靈所生的事物,則都是不可知的也是與我們無關的。只要我們對哲學做過一番粗淺的研究,我們便知道看法是不對的,不但不對,又因為它將“冥想”限制于“自我”的范圍內它影響了所有認為這看法有價值的人,剝奪了他們對哲學的“冥想”。這種看法中所謂的“知識”并不是“自我”與“非自我”的結合,這里所謂的“知識”只是一群成見,習慣與欲望,它們在我們與“超越世界”(the world beyond)間造一層無法穿透的幔幕。在這種知識理論中找到樂趣的人,和那些因為懼怕遭遇挫折而茍且偏安于現(xiàn)有環(huán)境的人們是一樣的。

相反的,真正的“哲學冥想”在所有“非自我”的擴大上得到滿足,同時也在一切“擴張了被冥想的對象與進行冥想的主體”的事物之中得到滿足。在進行冥想時,所有個人的,私有的,和所有“以習慣、欲望和個人興趣為根據”的觀念都會曲解對象,并因而破壞了理智所追求的“自我與非自我的結合”,這種個人的和私有的觀念在主體與對象間劃定了界限,造成對理智的束縛。不受束縛的“自由理智”(free intellect)可以如上帝般進行觀察;這種觀察不受時空限制,沒有愿望與恐懼,沒有習俗信仰的拘束和傳統(tǒng)的偏見,只是平靜地,不動心地處于一種專一的求知欲中。它所追求的知識是非人格的,是純粹冥想的,也是人類可能得到的。在這里,我們發(fā)現(xiàn)了兩種不同的知識,一種是抽象的,普遍的,而不包括歷史的偶然事件;另一種則得自于感覺,并且是必然地依賴著一個特定的觀察位置以及一具軀體(這軀體上的感官所顯示的全是經過它自己曲解過的)?!白杂衫碇恰焙饬窟@兩種知識,它將認為前者有著較高的份值。

一個習慣于“哲學冥想的自由與公正”的心靈將在他的行為與情感的世界中保持同樣的自由與公正。這心靈將視其本身的目的與欲望整體的一部分,而不會將它們看作是世界上的一些無限小的碎片,也不會因此而堅持;一個人的努力對世界的其他部分不會發(fā)生影響。

在“冥想”中“公正”(impartiality)表現(xiàn)在對真理的純欲望中。此外我們心靈也有著同樣的“公正”,它表現(xiàn)在行為中是“正義”。表現(xiàn)在情感上則是對一切事物普遍的愛——并不僅僅將“愛”獻與那些有用的與可慕的事物。因此,“冥想”不止擴大了我們思想的對象,也擴大了我們的行為與情感的對象;這使得我們成為宇宙的一名公民,這公民權包括了人類的真正自由,以及脫離“狹窄的愿望與恐懼”的解放。

現(xiàn)在我們要對哲學價值的討論作一總結:

研究哲學不是為了尋找那些問題的明確答案,因為我們至今還不知道是否有個真實的明確答案;研究哲學只是為了這些問題本身;因為這些問題擴大了我們對可能有的種種解答的概念,豐富了我們智慧的想象力,并且減少了我們的“獨斷的自信”,這種自信常使得我們的心靈無法進行推理;更因為,由于哲學所思索的宇宙的偉大,我們的心靈也變得偉大,并進而可能與宇宙相結合而構成宇宙中“至高至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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