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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節(jié):日本開國(5)

日本明治維新:幕末血風 作者:櫻雪丸


但是不答應(yīng)又沒別的辦法,打是肯定打不過了,所以只能拖。

這一拖,就拖到了安政四年(1857年)年底,不僅消耗了時間,還節(jié)外生枝了。

在這段時間里,英、法、俄、荷四國也要求更新之前簽署的條約,更新內(nèi)容比較簡單,一句話,美國人要什么咱們也要什么,利益均沾,兄弟幾個誰也不能落下。

幕府慌了。

他們生怕再拖下去,什么亂七八糟的西班牙、葡萄牙、比利時之類聽說過的、沒聽說過的國家都冒出來要搞均沾,所以還不如快刀斬亂麻,就跟這五個國家簽了再說吧。

安政五年(1858年)剛過完年,幕府就決定早早地把這條約給簽了。

但是,意外還是發(fā)生了。

堀田正睦正準備帶人前去那幾個國家的使館簽字,突然有個幕府的官員提議說,不如去跟朝廷商量一下吧,讓朝廷頒個圣旨下來再去簽字也不遲。

我查了老半天也沒查到想出這個驚天“好主意”的哥們兒到底是誰,這實在要算是一種遺憾了,畢竟,這招可算得上是推翻江戶幕府 250年基業(yè)的一步關(guān)鍵之棋。

話說,這主意一出,大家都覺得可笑,這幕府除了新年之類的時候跑去跟朝廷打個招呼送點東西之外,已經(jīng)多少年沒鳥過天皇了,這時候去找人家頒個圣旨,有必要嗎?

要知道,幕府在涉及外國的人和事的時候,自己獨斷專行的例子從來就不少,比如當年德川家康把日本領(lǐng)土給英國人三浦按針作為其領(lǐng)地,這種屬于變相“割地”范疇的事情,都沒有找過天皇,現(xiàn)在通個商,開個國,找不找其實說白了都差不多,更何況,這“鎖國”政策本來就是幕府一手制定的,現(xiàn)在自己破自己的政策,實在是沒必要跟外人去商討。

不過堀田正睦仔細想了想,覺得雖然天皇也就是個擺設(shè),但如果搞到個圣旨,也算多了份支持,所以還是走個形式吧。

歷史告訴我們,形式主義是要害死人的。

當年一月五日,堀田正睦親自進宮請旨。

本來他覺得這是相當簡單的一碼事兒,畢竟根據(jù)以往的經(jīng)驗,天皇除了研究那些個鬼都看不明白的學(xué)問之外,就是個飯桶,公家們純粹就是浪費糧食的動物,不管幕府要他們干什么,完全都是照單全收,從來就不反抗,甚至連個質(zhì)疑都沒有,基本上就是負責保管印章的老大爺。

歷史還告訴我們,一味的經(jīng)驗主義,也是要出事兒的。

堀田正睦五號進的宮,六號就有了信兒,宮里來人轉(zhuǎn)告說,天皇不準。

堀田正睦郁悶得只想哭,這多少年聽都沒聽說過的事兒,咋就偏偏讓自己給趕上了呢?

按照宮里的說法,天皇認為這種讓外國人跑日本來又是開放港口,又是搞治外法權(quán),實在是喪權(quán)辱國,太沒天理,所以絕對不會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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