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節(jié):書寫的原罪是漫無目的的流徙(9)

公寓導游 作者:張大春


此一很難從文字學上找到根據(jù)的說解當然不會是"蓬"字造字的原始。那么,很可能就是陸佃這個人透過了個人的體會而發(fā)明了"蓬"字的意義。

為了了解什么樣的人會如此發(fā)明一個字的意義,我不得不一頁一頁去翻《宋史》,最后終于找著了陸佃的傳,在藝文版《宋史》第五冊,卷三百四十三,列傳之第一百零二。

陸佃,字農師,越州山陰人。家居貧困,苦學出身,有"夜無燈,映月光讀書"的傳聞。此外,他訪求名師指點學問也相當積極,所謂"躡屩從師,不遠千里"。曾經到過金陵,受經學于王安石。

宋神宗熙寧三年(一○七○),陸佃應舉入京。正逢王安石當國,接見了他,劈頭就問:對新政實施的成果有什么看法?陸佃說:"法不是不好,但推行起來不能盡如立法的本意;說來還是擾民的效果居多──像青苗法,就是很實際的例子。"聞聽得這樣直接的批判,王安石嚇了一跳,問道:"豈至于如此?這一部新法,我與呂惠卿研究得很仔細,也訪問了外間不少的議論。"

陸佃接著說:"您喜歡聽正面、積極的話,這的確難得;可是外間頗以為這也就表示您經不起批評了。"王安石笑著說:"我哪里是經不起批評的人?可亂七八糟的謬論是不少,的確也沒什么好聽的。"陸佃立刻道:"這就無怪乎人家說您經不起批評了!"

但是王安石怎么看這個問題呢?

到了陸佃請見王安石的第二天,王安石還是把他召了去,告訴他:"還是呂惠卿說得好,他說'就算是民間私家討債還債,也還得在本金之外,添個一只雞、半頭豬的'。至于你所言者,我已經派遣李承之前往淮南去視察了。青苗法究竟于民之害何如,總得探知一個實情才是。"等到李承之回到京師,畢竟還是隱瞞了一般老百姓對新法的不滿,陸佃的政見從此就沒了出路。

《宋史》本傳上說到王安石始終未能大用這個門生,就是因為在推行新法上,陸佃似乎并不支持這位老師。也就出于這個緣故,陸佃的官運不算好,也背上了舊黨一路的烙印。他曾經當過蔡州推官,也選為鄆州教授,召補國子監(jiān)直講。但是"安石以佃不附己,專付之經術,不復咨以政"。

從一生行事的后半截來看,陸佃更是一個有意思的人。哲宗立,變更先朝法度,把王安石的黨羽翦除泰半,一般朝中士大夫依違轉圜、見風使舵的自然不少。王安石死后,倒是陸佃率領諸生供佛,哭而祭之,當時有識之士便嘉許他這個人不趨炎附勢。

還有另一樁差使,更足以見其為人。又過了幾年,陸佃升任吏部侍郎,以修撰《神宗實錄》徙禮部。不時地與史官范祖禹、黃庭堅爭辯,大要多是為了替王安石辯誣,有些功過之論,也不免為之晦隱。有時,身為舊黨的黃庭堅不覺氣得大罵:"如果盡依你這么寫的話,這部《實錄》就是一部'佞史'了!"陸佃卻說:"如果都依照您的意思寫,這部《實錄》豈非成了'謗書'了嗎?"在舊黨黨人眼中,這個陸佃從前不肯阿附王安石的經歷一點兒也不值得尊敬,因為他如今也太不會尊敬王安石的政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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