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前言(2)

舍我其誰:胡適(第一部) 作者:江勇振


 

胡適是二十世紀中國思想界的第一人。有名的中日古典文學名著翻譯大家英國人韋利(Arthur Waley, 1889-1966)說得好。他1927年10月18日在《北京導報》(The Peking Leader)上發(fā)表的一篇文章里,稱許胡適是當世六大天才之一。他說:

首先,他絕頂聰明,可以說是當今世界上最聰明的六個人之一。同時,他天生異類,他的思考模式(cast of mind)完全是歐洲式的。任何人只要跟他作幾分鐘的交談,就會心服口服,說他的聰明絕不只是教育和后天的產(chǎn)物,而只能說是天生的異稟。

胡適在1926年7月17日啟程,經(jīng)由西伯利亞、俄國、歐洲大陸到英國去。后來又在1927年1月11日轉道美國。韋利這篇文章發(fā)表的時候,胡適已經(jīng)在五個月前就從美國回到中國了。胡適在英國的時候跟韋利過從相當頻繁,以他的日記作依據(jù),就有九次之多。韋利說中國人常常表示他們無法忍受西方人對中國文學與思想的了解。然而,他認為中國人應該檢討他們自己作的努力實在太不夠了。他認為中國人很少花心思去了解西方人到底在這方面作了多少的努力。他說:“一個人如果要想為某一門知識作出貢獻,他必須先知道那門知識的現(xiàn)況;要使山加高一點兒的方法,是在山頂上加塊石頭,而不是老是在山腳下堆巨石?!?/p>

韋利說胡適不同于其他中國人的地方,在于他了解西方人,所以他知道他們要的是什么。他說西方人碰到胡適,就好像是第一次跟中國的知識分子有了真正的心智上的接觸一樣。問題是,胡適不是一般的中國知識分子。他說胡適天生異類,雖然形體上是中國人的樣子,但根本等于就是西方人。所以韋利說:“如果胡適只是一個一般的中國教授,唯一跟他的同儕不同的地方只是他會說我們的話,這只‘會說人話[注:英語]的鸚鵡’(oiseau qui parle)或許還可以比較如實地為我們呈現(xiàn)出當代中國的心態(tài)(mind)。事實是,他壓根兒就不具有代表性?!?/p>

韋利一句話就點中了關鍵的所在:胡適不是中國知識分子的典型。換句話說,我們不能透過胡適來了解二十世紀中國的知識分子,因為他根本就是天生異稟的奇葩。要想用胡適來作為二十世紀中國知識分子的典型,就仿佛把天才當作一個社會的典型一樣地荒謬。然而,這并不表示研究胡適就等于是象牙塔、孤星式的研究,沒有其普遍的意義。事實恰恰相反,胡適在中國近代思想史上的重要性,就正在于他是龍頭;他具有指標性、前瞻性與規(guī)范性。作為一代宗師,他訂定了當時中國史學、哲學、文學研究的議題、方法和標準;作為白話文學的作者和評論家,他不只是推行了白話文,他根本上是規(guī)范了新文學的技巧、形式、體例與品味;作為一個政論性雜志的發(fā)行人、主編、撰稿者,他塑造了輿論;作為中國教育文化基金會最具影響力的董事,他透過撥款資助,讓某些特定的學科、機構和研究人員得以出類拔萃,站在頂尖的地位。

二十世紀前半葉的中國,能帶領一代風騷、叱咤風云、臧否進黜人物者,除了胡適以外,沒有第二人。正由于胡適是二十世紀中國思想界的第一人,正由于胡適是當時中國思想、學術、輿論界的領袖、宗師與巨擘,他的一生正是用來管窺二十世紀前半葉中國學術、知識、輿論界最理想的透視鏡。我撰寫這部《舍我其誰:胡適》的理想,是希望能在栩栩如生地呈現(xiàn)出他的學術、思想、生活與事業(yè)以外,透過這部傳記,來重建胡適所處的社會與時代的風貌——不管是他生于斯、長于斯、功成名就于斯的中國大陸,還是他留學、訪問、持節(jié)出使以致于流亡的美國,甚至是他龍困淺灘以致于終老埋骨的臺灣。

胡適的一生是燦爛的。在他人生的巔峰,國際是他的舞臺。他一生中與之往來唱和,在思想上平起平坐的,是奧林帕斯巔峰上的杜威、羅素、王國維、梁啟超等等眾神及其山腰上的眾仙;在他的大使任內(nèi),往來的冠蓋,有美國羅斯??偨y(tǒng)、訪美的王公將相、美國的國務卿及其司長、各國駐美使節(jié)以及美國顯貴富豪的社交圈。有多少人,人云亦云,說胡適“膚淺”,說他西學根柢薄弱,渾然不知他們自己就是莊子的寓言里所說的蟬與斑鳩。他們不識鯤鵬之大,坐井觀天,正坐莊子所謂“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之譏。試問,在胡適出生百年后的人如果能看出胡適“膚淺”的所在,其所反映的不過是學術的漸進,而不是嘵嘵然貶抑胡適者個人的聰明與才智;反之,在胡適出生百年后的我們,既有坐擁群書之利,又有能坐在研究室里,隨時手打鍵盤,上圖書館期刊網(wǎng)搜索、閱讀論文之便,如果不能超越胡適,則該汗顏的是自己,而不是反其道而行,津津樂道地細數(shù)胡適的“膚淺”。

一個不能向天才致敬、虛心反求諸己的社會,就是胡適所說的“侏儒的社會”。1927年4月10日,如日中天的胡適為韋蓮司對他所在的“侏儒的社會”所下的定義是:“人人都盲目地崇拜著你,甚至連你的敵人也一樣。沒有一個人能規(guī)勸你,給你啟發(fā)。成敗都只靠你一個人!”胡適百年以后,都已經(jīng)過了半個世紀,不去追問胡適對杜威的了解如何,不去細思實驗主義說的是什么,不去讀讀胡適所讀過的書,不去追尋胡適思想的來源、時代與脈絡,而仍然只會施施然、人云亦云地說胡適膚淺、西學根柢薄弱、覺得自己比胡適高明,那就比胡適口中的“侏儒的社會”更等而下之了。

胡適說他在1920年代中期,曾經(jīng)跟魯迅兄弟在閑談中,談起他對《西游記》的“八十一難”最不滿意。他說應該這樣改作:“唐僧取了經(jīng)回到通天河邊,夢見黃風大王等等妖魔向他索命,唐僧醒來,叫三個徒弟駕云把經(jīng)卷送回唐土去訖,他自己卻念動真言,把當日想吃唐僧一塊肉延壽三千年的一切冤魂都召請來,他自己動手,把身上的肉割下來布施給他們吃,一切冤魂吃了唐僧的肉,都得超生極樂世界,唐僧的肉布施完了,他也成了正果?!比绱私Y束,最合佛教精神。胡適這段話是寫在他1930年4月30日給楊杏佛的信上。他接著說:“我受了十余年的罵,從來不怨恨罵我的人。有時他們罵得不中肯,我反替他們著急。有時他們罵得太過火了,反損罵者自己的人格,我更替他們不安。如果罵我而使罵者有益,便是我間接于他有恩了,我自然很情愿挨罵。如果有人說,吃胡適一塊肉可以延壽一年半年,我也情愿自己割下來送給他,并且祝福他?!蔽覀?nèi)绻堰@一段話當成胡適的自況,就不免有不知詼諧之譏;這段話必須以寓言來讀,是胡適教人掙脫“侏儒的社會”的法門。

“侏儒的社會”與“胡適膚淺論”是相生相成的。就像“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一樣,侏儒當然不識天才。但那是有眼無珠的社會自身的損失,天才既已如孤騖歸去,秋水長天,也只不過是落霞余暉最后的一瞬。如果天才還肯回眸,那是他割肉反饋的布施之心未了;善哉!善哉!歷來鄙夷胡適的人,上焉者直指他膚淺,下焉者用歇后語謔稱他為“胡一半”——“下邊兒沒有了”——以其主要著作都只出了上半部也:如《中國哲學史大綱》以及《中國白話文學史》。他們不能體會胡適的“一半”,其實“開山”的意義遠勝于“定論”。這固然可以歸之為見仁見智的問題。然而,他們所不求甚解的,是胡適的“一半”是他知識論、方法論推至其極致的必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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