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民選議院設立建白

憲政人物 作者:應奇


《民選議院設立建白書》是了解板垣等民權(quán)擴大論者的意識形態(tài)最重要的文獻之一,特譯出其全文,以饗讀者。

"臣等伏察,方今政權(quán)之所歸,上不在帝室,下不在人民,而獨歸有司。夫有司上不可不尊帝室,而帝室漸失其尊榮,下不可不保人民,而政令百端朝出暮改,政刑成于私情,賞罰出自愛憎,言路壅塞,困苦無告。夫如是而欲天下之治安,雖三尺童子猶知其不可,因循不改,恐致國家土崩瓦解。臣等愛國之情不能自已,乃講求振救之道,知唯在張?zhí)煜轮h。張?zhí)煜轮h,唯立民撰議院耳。如此,則有司之權(quán)有所限,而上下相安,同受其幸福也。請逐次陳之。

夫人民對政府有納稅義務者,則對其政府之事有與知可否之權(quán),是天下之通論,實不待臣等喋喋贅言。故臣等竊愿,有司亦不抗拒此大理。

今拒立民選議院之議者曰,我民不學無識,未進開明之域,故今日立民選議院應屬尚早。臣等以為,果真如其所言,則使民學且智,而速進于開明之域之道,即在立民選議院。何則,今欲使我人民學且智,而進于開明之域,即應先保有其通議之權(quán),使之自尊自重,而起天下憂樂與共之氣象,使之參與天下之事。如是,人民安其固陋而自甘不學無識者,未之有也。而今自待其學且智、自入于開明之域,是殆等待百年以俟河清之類。論者甚且謂,今遽以立議院,是不過集天下之愚。噫,何其自傲之太甚,而蔑視人民如斯乎?有司之中,智功固有過人者,然又安知無學問識見并未過人者?蓋天下之人,不可如是蔑視,若可蔑視,有司亦豈非其中之一人乎?然則,均是不學無識也。僅為有司之專裁與張人民之輿論公議,其賢愚果如何。臣等謂,有司之智視之維新以前,必有所進者。何則,人之智識,亦必因其有所用而進。故曰,立民選議院,是使人民學且智,而速進于開明之域之道。且夫政府之職,其宜以為目的者,在使人民得以進步耳。故草昧之世,野蠻之俗,其民勇猛悍暴,而不知所從。今我國既非草昧,而我人民之順從,且為過甚。然則,今日我政府宜以為目的者,乃立民選議院,使我人民起勇往敢為之氣,并知分任天下之義務,而得參與天下之事,則闔國之人,皆同心焉。

夫政府之強,何以致之,天下人民皆同心也。臣等不必遠引舊事證之,且就晚近十月政府之變革以驗之。我政府之孤立何其岌岌乎危哉,而我政府之變革,天下人民為之憂樂者幾何?實不啻未為之憂樂也。天下人民漠然不知之者,十居八九,唯驚于軍隊之解散耳。今立民選議院,則政府人民之間,真情融通相共,合為一體,國遂以強,政府遂以強。

臣等既就天下之至理究之,就我國今日之情勢言之,就政府之職責論之,及就晚近十月政府之變革驗之,則臣等愈篤信臣等之說,切謂今日使天下振起之道,唯在立民選議院,張?zhí)煜轮h而已。至其方法等之議,臣等不必在茲言之,蓋十數(shù)張紙不能盡之者也。但臣等竊聞,今日有司籍持重之說,事多務因循,視世之言改革者為輕率改進,而拒之以尚早二字,臣等請辯之。

夫云輕率改進者,固非臣等所解也。若以事出倉卒者為輕率改進,則民選議院乃事出鄭重者也。有司各部省不知,而變更之際,諸事失本末緩急之序,以彼此之措施不相類者為輕率改進,是國無定律,有司任意施行也。有此二者,適足以證可立民選議院。夫改進者,天下之至美,事事物物均非改進不可為功,然則,有司不能罪改進二字,其所罪者必止于輕率二字而已。

輕率二字,與民選議院未相關(guān)涉也。尚早二字于立民選議院,臣等不獨不之解而已,臣等之見且與之相反。何則,今日立民選議院,尚恐有待時日,而后始期至于完備。故臣等一日唯恐其立之晚,故曰臣等之見且與其相反也。

有司之說又云,歐美各國今日之議院者,非一朝一夕設立之議院,其進步乃漸以致之者。故我今日,不得卒然效之。夫進步以致之者,豈獨議院哉?凡學問技術(shù)機械皆然。然彼積數(shù)百年之久以致之者,蓋前無成規(guī),皆自行經(jīng)驗以發(fā)明之。今我擇其成規(guī)而取之,奈何不可企及耶?且必待我發(fā)明蒸氣之理,然后始得用蒸氣機械,必待我發(fā)明電氣之理,然后始得架設電線乎?政府應可下手從事也。

臣等既已辯明今日我國所以應立民選議院,及今日我國人民進步之程度堪能立斯議院,則有司之拒之者不得有所借口矣。立斯議院者,乃欲伸張?zhí)煜轮胬?,立人民之公論通義,鼓舞天下之元氣,以上下親近,君臣相愛,使我帝國振起,保護其幸福安全也。請予擇之為幸。"林田龜太郎:《日本政黨史》,上卷,1924頁,日本雄辯曾,1928年。平野義太郎:《民權(quán)運動之發(fā)展》,1013頁,雄雞社,1948年。

此一建白書,旨在攻擊政權(quán)還于"有司",即薩長藩閥的專橫,而政令百端朝出暮改,政刑賞罰偏頗不正,言路蔽塞而受壓迫,人民的困苦無告,并指出其拯救之道,唯有伸張?zhí)煜碌墓h,而設立民選議院。并對議院設立尚早論,加以逐次反駁,申明設立民選議院,政府和人民之間,真情才能相互融通,合為一體,國家始能強盛。這是正面向官僚派專權(quán)挑戰(zhàn)的一大文獻,為日本民權(quán)運動與國會創(chuàng)設運動的先聲。此建白書一出,朝野贊否兩論沸騰,那些被政權(quán)所排擠的士族,本來就憤懣于藩閥有司的專橫及民權(quán)的屈枉,即舉雙手贊成,仰望自由民權(quán)光芒的來臨,盛贊板垣為救世主。然而出仕官內(nèi)省的加藤弘之,則以為民智未開,時期尚早,而反駁民選議院的設立是一種空疏的理論,不切實際。

板垣等在提出建白書前后所組織的愛國公黨,也是日本政黨的萌芽。當時之所以稱為"公黨",主要是以天下政治為使命,而想要和向來的私黨或朋黨區(qū)別而來。但嚴格地說,愛國公黨還不能算是"近代政黨"(modern political party),而屬"名望家政黨"(party of notable)的性質(zhì),因為當時的黨員都是顯赫的士族,不是一般民眾所能望其項背,他們又設立"幸福安全社"為同志集會的俱樂部。這是名望家層的政治俱樂部,用以對抗掌握實權(quán)的藩閥俱樂部。但無論如何,愛國公黨確是日本政黨組織的嚆矢,并為后來愛國社的前身,及自由黨的濫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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