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策略的功利主義
在對人性和理性進行評論的基礎上,我概略地描述了“我們應當為了同樣地推進每一個人的利益而行動”這一原則的正當理由。但是,之后,我解釋了這不是關于我們的道德義務的全部描述,因為( 至少有時) 我們應該根據(jù)人們的個人應得來對待他們。再然后,我們解釋了還有其他道德的重要動機,這些動機明顯與公平地推進利益無關。
然而,還有一種可能,可以把這些不同的關注看作相互關聯(lián)的。驟然看來,根據(jù)人們的應得來對待他們,與尋求同樣地推進每一個人的利益似乎是有很大不同的。但是,當我們問“為什么應得是重要的”的時候,答案就會轉(zhuǎn)向如果承認應得不是我們的道德方案的一部分,我們所有人的境況都會更壞。并且,當我們問,為什么愛、友誼、藝術創(chuàng)造以及在工作中的自豪感是重要的,答案也是:如果不是為了這些,我們的生活會更為貧乏。這暗示著,在對所有這些不同事物的評價中,有一個單一的標準在發(fā)揮作用。
那么,也許這個單一的道德標準就是人類的福利。(或者如約翰?斯圖亞特?穆勒所說,是“有感覺能力的創(chuàng)造物全體”的福利——我一會兒將會回到這個復雜的問題。)重要的是人類的盡可能的幸福和富足。并且這個標準被用于評價種類廣泛的事物,包括行為、政策、社會習俗、法律、規(guī)范、動機以及品格特征。當我們思考這些規(guī)范、動機之類時,我們參考的是福利標準。但是,這不意味著在我們的日常生活過程中,我們應該總是把它當作動機。相反,如果我們愛孩子、享受友情、為工作而自豪、信守諾言等,我們的生活會過得更好。而同樣地注重“每個人的利益的”倫理將會確認這一結(jié)論。
這不是一個新的思想,維多利亞時代偉大的功利主義理論家亨利?西季威克(Henty Sidwich)闡述了這一觀點:
普遍的幸福是終極標準的學說一定不能理解為普遍的善行(Universal Benevolence) 是唯一正確的,或者總是行為的最好動機…… 賦予正當性以標準的目的應該總是我們有意識地指向的目標,這是不必要的:如果人們經(jīng)常地根據(jù)其他動機,而不是單純的普遍仁愛的動機來行動,普遍的一般幸福會更令人滿意地達到,如果經(jīng)驗表明了這點,那么顯然,根據(jù)福利原則,理智地看,那些其他動機更可取。
西季威克的思想被引述用來支持被稱作“動機功利主義”的觀念。其中心思想是,我們應該根據(jù)最好地推進一般福利的復合動機行動。
然而,這一類型的似乎最有道理的觀點并不是絕對地聚焦于動機,也不是完全聚焦于行為或規(guī)范,像其他不同功利主義的變體所做的那樣,其最有道理的觀點可以被稱作“多重策略的功利主義”。終極目的是一般福利,但是,多種策略可以作為達到這個目的的手段而得以確證。有時我們直接以它為目的,比如立法者為了一般福利而制定法律,或者個人盤算給聯(lián)合國兒童基金會寄錢會比做別的有用的事更有利。但是,有時我們一點都不這么想,相反,我們只是簡單地關心我們的孩子,做我們的工作,遵守法律,信守諾言。
根據(jù)最佳計劃生活的正當行為。我們可以使在多重策略的功利主義背后的思想更多一些特殊性。
假設我們有一個全面的、確定的關于美德、動機以及做決定的方式的列表,而這將使一個人富有特色,其生活既使自己得到滿足,又對其他人的福利有積極的貢獻。并且進一步假設,這對這個人是一個最適宜的列表,沒有其他美德、動機以及做決定的方式的組合能把工作做得更好。這個列表至少包括以下內(nèi)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