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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氏騙局

金融巨騙麥道夫 作者:(美)彼得·桑德


麥道夫丑聞是史上最大的“龐式騙局”。

麥道夫花幾十年才布一個局,與他不同,查爾斯?龐齊(CharlesPonzi)為他的投資者們設計的騙局更加迅速和瘋狂,從出手到收手還沒有超過一年。龐齊從1920年冬末開始撒餌,同年7月便宣告崩盤。把后來投資者的錢付給先來的投資者的方法并不是龐齊的發(fā)明,但是卻被冠以“龐齊”這個他當時正在使用的名字——從此“龐齊”就成了騙子的代名詞。

龐氏騙局

術語“龐氏騙局”其實是美國人嘴邊常掛著的一個詞,這個詞和眾所周知的“金字塔騙局”是一個意思。雖然查爾斯?龐齊享有了這個經(jīng)典騙術的冠名權,但他絕對不是使用這種騙術并且從中牟利,甚至鋃鐺入獄的第一人。

那么什么是“金字塔騙局”呢?或許我們應該看看美國證交會給出的定義:在經(jīng)典的“金字塔騙局”中,參與者賺錢的方式完全是靠拉攏新的參與者。這類騙局的特點就是給參與者許下短期內極高回報的承諾,而參與者只需要交付一定的錢并且拉攏更多的人加入即可。

“金字塔騙局”中的騙子們可能會花很長的時間讓他們的計劃看上去像一個合法的多級行銷項目。盡管他們聲稱自己提供合法的產品和服務,但這些騙子付給老投資者的錢只是來自新引進的投資。這樣的金字塔最終是要崩潰的,當金字塔越堆越高,高到騙局的發(fā)起人再也沒辦法從新投資者那里籌到足夠多的錢付給老的投資者的時候,就會有很多人白白蒙受損失。

通過查看麥道夫本人的賬目和后來跟進的調查,毫無疑問,他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龐氏騙局罪犯。他何時開始行騙,出于何種動機,現(xiàn)在仍是個謎,但騙局的形式與證交會的定義十分吻合。正如本書第4章所述,證交會在丑聞事發(fā)前對麥道夫進行了數(shù)次調查,但糟糕的是,他們沒有一次重新審視龐氏騙局的定義,這也讓麥道夫一次次成為漏網(wǎng)之魚。

在揭開麥道夫騙局這場盛宴之前,我們不妨將其他幾個“龐氏”騙子的故事當做開胃菜,當然,其中也包括龐齊本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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