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在民間:不團結就是力量(1)

愛錢的請舉手 作者:徐江


作者:朵漁  

《論民間》我個人認為,有兩篇文章可以基本將過去十年的中國詩歌說清楚,一篇是于堅的《真相》,另一篇是韓東的《論民間》。于堅的辨析與總結,解決了很多被遮蔽與扭曲的問題;韓東的《論民間》則更具有開放意義,對未來更有效一些?! ?/p>

張檸最近的一篇文章《文學的隱秘敵人》(《作家》2000年9月),批評韓東的“簡單與粗暴”,認為《論民間》是一篇“立場堅定、愛憎分明、區(qū)分敵友的文章”,遭到韓東的及時跟進,韓東在《文人的敵意》(《作家》2000年10月)中說張檸“不是針對《論民間》的,針對的是我這個人”。我覺得,拋開個人恩怨和“文人的敵意”,《論民間》還是一篇開創(chuàng)性的、富有建設意義的文章,還是解決了不少問題的,比如明確了“民間”的物質(zhì)形態(tài)和精神核心(民間的使命是維護藝術的自由精神和創(chuàng)造能力)、對“民間”與“偽民間”的區(qū)分(偽民間既是將民間作為一種利益的場所,作為獲取和維護權力的一種手段、方式、工具和過渡)以及對民間人物的挖掘與確立(他們不是弄潮兒,不是明星,不處于時代喧囂的表面。他們是先行者、啟示者、先知先覺)?!懊耖g”長期被人們以不同的用意在不同的范圍與場合中使用,已成為一個極不容易辨清與洗凈的概念,韓東首次加以詳細的爬疏、辨誣、確立,我認為是有其開拓之功的,在大的框架上是成熟的,雖然在某些細節(jié)上可能會有問題,但這不足以構成否定這篇文章的理由。僅僅說其“愛憎分明、區(qū)分敵友”,是不公平的?! ?/p>

兩個民間人物,一位是自稱“文學的百無聊賴的看客”、“秉承真正的永恒的民間立場”的《中國新詩年鑒》的編委,另一位則是民間寫作的標志性人物、雖退出了《中國新詩年鑒》的編委行列,卻領導著另一部性格更加鮮明的年鑒式的詩選《中國詩年選》,這兩個人的口角,應該是很有看頭的。張檸的文章看似論說《論民間》,但更多的卻是針對韓東本人(“上面我加了著重號的那些詞:內(nèi)斂、單一、狹隘、陰郁,用到韓東身上最恰當不過了?!薄獜垯帲┒n東的回應似乎也并無耐心探討問題(“仔細回想我們不多的幾次交往,我對你的態(tài)度和心理,敵視和仇恨是根本說不上的,也許是有一點忽略,最多還有一點輕視。但我絕對不是故意的?!薄n東)。從去年的“民間立場”與“知識分子寫作”之爭,到眼下的韓張之爭,正如韓東本人在《論民間》中所說的,“民間”的問題很多,需要廓清、需要警惕、需要排棄的問題很多,“民間”還遠不是一個清晰的概念,因為“民間始終處于模糊未明的狀態(tài)”。張檸說“你弄明晰了,想干什么呢?”這似乎不像一個批評家所要說的話。問題太多了,有人提出來,有人試圖去解決,有何不對呢?  

從“民間立場”與“知識分子寫作”之爭到“民間”內(nèi)部(肯定有人不同意)之爭,為廓清“民間”本身而爭,這是一個好現(xiàn)象,只要“少談些個人,多談些問題”,就將是一次有意義的爭論?!懊耖g”內(nèi)部一團和氣,是絕不正常的,是隱含危機的。但似乎韓東已無意爭論下去,他甚至聲明說“我的回答或回應只有一次,并且僅有的一次還是為了我們曾經(jīng)認識,也算是半個朋友吧”。這一仗如果打不起來,真是有些遺憾了?! ?/p>

民間確保個人自由  通常被人們掛在嘴邊的“民間”,并非一片凈土,其間藏污納垢,魚蝦混雜,甚至有人說“民間”有“詩歌黑社會”現(xiàn)象(我所理解的“黑社會”是以共同利益而團結起來,眾人擁有同一根神經(jīng))。不管是否真的存在“黑社會”現(xiàn)象,這些問題都是值得警惕的。  

問題是,很多東西不好辨清。去年的盤峰論爭后,出現(xiàn)了許多論爭文字(有人寧愿寫些廢話也不愿停筆),搞了很多立場鮮明的出版物(比如“知識分子”編的“綠皮書”)和詩歌選本,選本之間互不干涉,形成了涇渭分明的“兩個詩壇”(伊沙語)。論爭中的很多文字僅僅是表態(tài)文字,僅僅是為了“利益均沾”,為了搞成統(tǒng)一戰(zhàn)線,希望“團結就是力量”。而歸根結底,選本從來只是用于壓迫的,過多的圈子利益告訴我們,選本是不可信的。我曾征求楊黎對論爭的看法,他說是“清者自清,濁者自濁”,“任何發(fā)言都是功利的”(《答朵漁十二問》)。一些局外人將此次論爭說成是權力之爭,“詩壇奪嫡”,果真如此的話,“民間”的行動就是自取其辱了,因為“民間的斗爭不是為了獲取權利,而是為了放棄權力”(韓東),民間并非“另一個龐然大物,它今天是將來永遠是權力的喪失之所,沉默與喑啞之地”。一旦“民間立場”成了“另一個詩壇”,結局是出現(xiàn)了新的龐然大物,這將是一個讓人尷尬的笑話。  

“民間寫作”直指人的個體的存在,而不是指向一個群體、一些人。民間人物從來都是獨自存在的,他們具有內(nèi)在的自由、獨立的生命意志和思想能力。當某個“民間人物”不再是個體寫作,而是為一個群體的利益在寫作,完全淪為一個群體或一個階層的代言人時,他就徹底完蛋了。民間人物是獨立性的證明者,是否定性的傳播者,他蔑視權力是從蔑視團伙開始的。幾乎所有的團體行為都指向一種利益關系,這無疑是民間的大敵。在這里,“團體行為”是個特指,與“社團”并非同一個概念,兩者有交叉但并不重疊。在民間有很多“社團”存在,形成了一個個寫作圈子,個人與“圈子”的存在關系將決定這種圈子的存在是否指向“偽民間”。面對許多人對“下半身寫作”的非難與猜疑,女詩人巫昂在一篇文章中寫道:“巫向著下半身有相當?shù)脑蚴且驗橄掳肷淼娜撕?,情性相投,像親人,不用多說話解釋什么,也沒有什么伎倆,巫是一個本來跟詩歌沒什么關系的人轉過來的,所以巫相信任何人都有權參與這件事,有才分的便留下,若無地方,巫便往里縮縮?!保ā痘卮饎⒋旱氖畟€問題》)“下半身寫作”者們首先保證個人寫作上的自由,其次是一種歡樂的、晴朗的、沒有利益之爭的交往氣氛。在這里,不團結就是力量,因為不團結可以個別存在,保存一點元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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