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搜索、隱私和政府
這會被永久地記入你的檔案。
―一位小學校長
你知道嗎?Google知道我們住在哪里。你知道嗎?還有更神奇的,只要有人問它,它就會告訴人家我們的地址!它以為它是誰?
因為我在寫關于搜索的書,所以很多杞人憂天的電子郵件被轉發(fā)進了我的郵箱。有一些來自朋友,還有一些來自同事,不過通常都是為了揭露這個事實:Google知道我們住在哪里。這些電子郵件在被轉發(fā)給我之前,幾經(jīng)輾轉,走遍了網(wǎng)絡的六度空間20世紀60年代,美國社會心理學家米格蘭姆(Stanley Milgram)提出了“六步分離”(Six Degrees of Separation)的理論。他認為,最多通過6個人,你就能夠與任何一個陌生個體建立聯(lián)系。它也常常被譯成六度互聯(lián)或者六度空間。―譯者注。郵件的主題欄一般都使用一些醒目的標題,比如“簡直難以置信,他們怎么能這么干?”或者“我的天哪,你知道嗎?”
這個新的特色服務引發(fā)的第一反應是非常容易理解的。只要你輸入你的電話號碼,屏幕上就會跳出你住處的地圖。從來沒有遇到過這種事的人第一反應很自然就是:天啊,他們知道我住在哪里!對這個被稱做反向地址解析的簡單東西的恐懼,值得我們進一步考慮。
在我們的社會中,反向地址是合法的。地址和電話號碼被認定是公共信息,除非住戶要求不要登記他的電話號碼。盡管我們非常希望將我們的地址保密,但是我們無法做到這一點。當然,如果你希望避免人們將你本人同你的住址聯(lián)系在一起,你還可以采取一些其他的措施。通過電話號碼查詢地址也是合法的,記者、警察和私家偵探總是這樣做。
盡管這些都是公共信息,但是能獲取這些信息的人還是不太多的。直到Google和其他服務商開始在電話號碼和地址之間建立數(shù)字化的聯(lián)系之前,公眾還是可以放心地認定進行反向地址解析是非常困難的。而且,只有那些擁有社會公開允許或者默許的人員和機構,比如執(zhí)法人員或者新聞工作者,才會花時間做這件事。
美國社會建立在這樣一個開明的并且有點令人激動的觀點的基礎之上,它就是:公眾具有知情權。按照最初的意愿,我們的政府也應該或多或少以公開、透明的方式運作;而法庭也要秉承公開的原則:除非法官另有裁決,每一樁離婚或謀殺案件,重罪、輕罪甚至是違章停車的罰單都應該接受公眾的監(jiān)督。
知道自己有權查看這些信息是一件令人放心的事情,然而知道我們中很少有人會查看這些信息也同樣令我們放心。畢竟,不管你多么渴望知道某個私生活看起來清清白白的同事是不是離過婚,或者是否曾經(jīng)被指控在服用過酒精或催眠藥物后駕駛,你一般都不會浪費一下午的時間到縣政府大樓的地下室去搞個明白。就是因為獲取這些信息太費勁,所以它們才得以保持沉默。除非在某位新同事到來之前,辦公室的小隔間里已經(jīng)流傳著有關他的小道消息,否則一般人是不會在某位新同事被介紹給自己時產(chǎn)生以上疑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