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坤一也算是重量級的實權人物了,但對幕友某人假“小軍機”的敲詐勒索,只有乖乖掏錢的分。清代的大才子紀曉嵐曾作過一首調侃“小軍機”的詩:“流水是車龍是馬,主人如虎仆如狐。昂然直入軍機處,低問中堂到也無?!笨梢姟靶≤姍C”的大權勢。所以,若說“清代與大小軍機共天下”,我認為也是說得通的。
至于郭嵩燾提到的“胥吏”,則是一個寄生在正式權力系統(tǒng)內部的隱權力集團,又稱書吏,指在中央或地方政府處理文書的辦事員,不屬于正式的國家干部,流品極卑?!芭c胥吏共天下”,這是清代的官僚制越來越僵化、官僚集團越來越昏庸無能、權力運行越來越程式化的結果。據(jù)《清稗類鈔》記載,清代的中央各部,“每辦一案,堂官(各部首長)委之司官(各部屬官),司官委之書吏,書吏檢閱成案比照律,呈之司官,司官略加潤色,呈之堂官,堂官若不駁斥,則此案定矣。”
獨裁的君主不會希望出現(xiàn)一個自作聰明的官僚系統(tǒng),這種流水作業(yè)式的權力運轉,當然是君主求之不得的。只是如此一來,處于權力鏈條最底端的書吏卻有了機會竊柄自重、挾律行私、作威作福。使人不能不畏,比如地方大員奏銷辦公經費,部吏往往會借口數(shù)目不對,將奏銷報告打回去重做,地方官不堪其累,只好重金賄賂他們。甚至出現(xiàn)了“州縣曰可,吏曰不可,斯不可矣”、“卿貳督撫曰可,部吏曰不可,斯不可矣”、“天子曰可,部吏曰不可,其不可者亦半焉”的局面。所以晚清封疆大吏胡林翼干脆說:“六部之胥,無異宰相之柄?!贝搜郧『媚脕碜鞴稀氨境瘎t與胥吏共天下”論的注腳。
“偏房的陷阱”
我們從漢代一路看過來,不難發(fā)現(xiàn):另立“偏房”架空“正室”之權、借重隱權力集團鉗制正式的官僚系統(tǒng),正是歷代君主搞獨裁的不二法門。
皇帝之所以要煞費苦心地對付官僚系統(tǒng),這是因為,從漢唐至明清,在完成政治現(xiàn)代化之前的中國,對君主獨裁權力構成最大制約的不可能是民主、憲政,而是一個復雜、完備、科層化的官僚系統(tǒng),因為權力在科層化結構中流動,就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規(guī)范性、程序性的規(guī)制,科層化越高,權力受到的規(guī)制就越大。如果我們把權力比喻為流水,科層化結構就是管道,約束著流水的橫沖直撞。權欲旺盛的雄才之主當然難以容忍這些管道分流了權力,于是繞過正式的權力管道系統(tǒng),利用親近的私臣組建非正式的簡陋的權力容器,因其簡陋、非正式,也就更便于人主操縱。
但是,這些臨時性質的權力容器難免會慢慢固化、復雜化,甚至變成正式權力管道的一部分,又反過來分化獨裁權力。換句話說,“偏房”掌權日久,往往又會演化成“正室”,如漢代的尚書,原是皇帝的私人秘書,到了唐代,則是名正言順的宰相機構。后世的君主為了“盡收威柄,一總事權”,又復另設一個易于指揮的權力容器,然而,時過境遷,又重蹈前代“偏房”坐大之覆轍。歷史簡直給獨裁者下了一道反復發(fā)作的惡咒。
那些叨念著“大權不可旁落”的獨裁者不會明白這樣的道理:分散在復雜管道的權力盡管不易為君主任意擺布,但其顛覆性也不高,因為它至少在某種程度上不敢逾越名分的界線,并且受到程序性與規(guī)范性的限制;相比之下,擺脫了科層束縛的隱權力雖然便于指使,但一旦失控則如洪水決堤,一發(fā)不可收拾。我們看西漢劉徹置內朝捋奪宰相之權,但后來內朝的外戚不僅把持朝政,而且顛覆了西漢;東漢劉秀將三公閑置,倚重尚書臺,但尚書臺的領袖最后竟可以“挾天子以令諸侯”;明代的朱元璋干脆廢了宰相,啟用內閣,但內閣體制也培養(yǎng)出“九千歲”的權力怪胎。
人主欲借“偏房”盡收權柄,殊不知,高度集中的權力更容易被親近的隱權力集團假借、竊取,只要人主軟弱、荒怠,立即太阿倒持,授人以柄。我們姑且稱之為“偏房的陷阱”。這也是為什么歷代一再發(fā)生近臣亂政的根本原因。郭嵩燾認為“漢、唐以來,雖號為君主,然權力實不足,不能不有所分寄”,其實,獨裁者哪能容忍權力被分寄?只是他們缺乏歷史的眼界,看不到獨裁的陷阱,最后與“偏房”共天下,乃至被“偏房”毀了天下,也是咎由自取。